余才(?—?年),字德仲,四川成都府内江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四川乡试舉人,九年(1514年)甲戌科二甲第八十一名進士[1][2],授礼部主事,历员外、儀制司郎中,因谏武宗游猎,被廷杖几乎毙命。世宗继位後,嘉靖二(1523年)年六月弹劾奏太常寺卿汪举陈请十二笾豆有乖典礼,又誣託为已故尚书毛澄,请求治罪。三年参与議大禮,五年(1526年)六月升光禄寺少卿,六年九月因李福达案与寺卿汪玄锡被逮问,廷杖后革职闲住,卧病数月後去世。隆慶時,追赠太常寺少卿,祀乡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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