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漢(1478年—?),字鴻逵,號漸斋,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嘉興府平湖縣(今浙江省平湖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浙江鄉試第四十八名,正德六年(1511年)辛未科三甲二十六名進士[2][3][4]。授建昌府推官[5]。十一年正月擢授南京戶科給事中[5],丁忧归。服阕,十四年五月起为吏科給事中。再丁忧,服阕,嘉靖元年(1522年)九月改兵科给事中[6]。
嘉靖初年,尚書林俊以執奏獄囚李鳳陽,被嘉靖帝詰責。趙漢上奏勸阻。大禮議事件中,反對明世宗而下詔獄廷杖。三年八月升任吏科左給事中,九年六月升工科都给事中,因反對內閣桂萼、翟鑾,外放任職,十一年五月出官山西右參政,告歸。十八年十一月,以故官起為陕西右參政[7],数月後復致仕[8]。
曾祖父趙輔;祖父趙端,曾任壽官;父親趙璧。母韓氏。具庆下。弟滋、浃、津、溥[9]。有子趙伊,官至陝西副使。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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