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孟春(1474年—1536年),字子元,號燕泉,湖廣承宣布政使司郴州(今湖南省郴州市)人。明朝政治家,官至吏部左侍郎。大禮議事件人物。
其祖父何俊,曾任雲南按察司僉事。父親何說,任刑部郎中。何孟春少年時,曾遊學于李東陽門下,學問淵博。弘治六年(1493年),登癸丑科進士,授兵部主事。言官龐泮下獄時,何孟春上疏論救。明孝宗下詔修建萬壽山毓秀亭、乾清宮西室,役使軍士九千人,合計費用一百多萬兩。何孟春上疏直言極力進諫。清寧宮火災,何孟春亦上萬言書,此後晋升員外郎、郎中,出京管理陝西馬政,其治理清楚,歸還后,呈上治理弊端方略并彈劾巡撫大臣不稱職[1]。
正德初年,出京擔任河南參政,廉潔奉公,升爲太僕寺少卿、太僕寺卿。武宗駕臨宣府,何孟春馳馬疏諫,此後以右副都御史身份巡撫雲南,隨後討伐平定十八寨蠻阿勿、阿寺等叛亂,奏請設立永昌府,增設五個長官司、五個守衛司。此後論功,廕一子,何孟春堅持推辭不接受[2]。
明世宗繼位后,升任南京兵部右侍郎,途中召任吏部右侍郎。恰逢蘇州府、松州府各地災害頻繁,民間損失巨大。何孟春上疏奏請八件事,得到世宗采納,不久升爲左侍郎。尚书喬宇被罷免,何孟春遂代理掌管吏部事務[3]。
何孟春在雲南時,大禮議事件已經逐漸升溫,他曾上疏反對世宗改變皇考。等到他抵達吏部時,世宗已經尊生父母為興獻帝、興國太后,繼而又改稱本生皇考恭穆獻皇帝、本生聖母章聖皇太后。何孟春遂連續三次上疏反對,均沒有得到批復。當時張璁、桂萼因支持世宗,而列上禮官欺妄十三事,何孟春上疏抗議。兩派劍拔弩張,矛盾激化[4]。
當時,詹事府詹事、翰林、給事中、御史以及六部各司官員群臣各自上疏爭論,情緒激昂。正逢早朝剛結束,何孟春倡導眾人道:“憲宗時,百官在文華門前哭請,爭慈懿皇太后下葬禮節,憲宗聽從了,這是本朝的舊事。”翰林院修撰楊慎亦稱:“國家養士一百五十年,堅守節操大義而死,就在今日。”隨後編修王元正、給事中張翀等在金水橋南攔阻挽留群臣,何孟春、金獻民、徐文華等又號召群臣。隨後兩百余位朝廷大臣在左順門跪請世宗改變旨意,此為左順門事件[5]。
世宗大怒,命錦衣衛逮捕眾臣,并命何孟春為南京工部左侍郎。按照明朝慣例,南京六部只各設右侍郎一職,單獨設立左侍郎,是為降罪。何孟春屢次請辭,直到六年才獲批准。及《明倫大典》修成,世宗削其民籍。久之,何孟春死於家中。隆慶初年,贈禮部尚書,諡文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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