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禎(?—1524年),字興邦,江西南昌府奉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成化十三年舉人余秉清之子,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江西鄉試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進士。授工部主事,後改兵部武庫司主事。嘉靖三年(1524年)因大禮議中反對明世宗立生父為皇考,在左順門跪請更改旨意,被逮捕下詔獄,受杖刑而亡[1]。隆慶元年(1567年)贈光祿寺少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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