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遂(15世紀—16世紀),字元成,福建福寧直隸州人[1],明朝政治人物。
林遂個性簡易,是弘治十四年(1504年)福建鄉試第七十五名舉人,先任安吉教諭,以身作則教導士子[2],調任象山,再改任松陽,不立規矩,視諸生為子弟[3],到正德九年(1514年)成進士[4],獲授南京大理寺評事,陞大理寺寺正,嘉靖初年上陳九事:「恆敬心、遠邪佞、容戅直、公是非、重守令、擇風憲、謹刑罰、修武備、革弊俗」獲嘉靖帝嘉納,不久擢官湖廣按察司僉事[5]。
在湖廣他以太和山香價賑濟襄陽、沔陽饑民,救活百餘萬人,又停止鄖陽督辦運務弊政和郴州永州老女不嫁惡習,嘉靖五年(1526年)再晉四川按察司副使[6],平定酉陽亂事,婉拒送贈金甌,人民為他建立「卻金亭」;荒年命各府縣修建學校,有人認為不應該,他說:「這是范仲淹遺意。」後來麥子成長數尺,巡撫打算稱瑞入賀,他認為大寒之後必有陽春,不在賀表署名,到嘉靖十一年(1532年)陞貴州右參政後致仕[7],回鄉後他家中沒有多餘資產,服食清淡,著有《石壁集》,入祀鄉賢祠,兒子林應鴻任職始興縣教諭,也有廉介名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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