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澯(1487年—1524年),字景川,廣東承宣布政使司廣州府順德縣(今廣東省順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廣東鄉試第四十三名。正德六年,登進士第三甲第四十九名[1][2][3]。授建平縣知縣,因忤逆巡江御史賀洪,改調為廣昌縣知縣。此後因賀洪降職,張澯升任禮部主事,此後升任員外郎。大禮議事件中,因反對世宗而被受杖刑而亡[4]。
曾祖父張秉壬。祖父張善昭,任按察司僉事,曾上疏請求寬恕練子寧後代戍臨江者,為時論所稱頌。父親張金,曾任義官。母梁氏[5]。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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