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相(1491年—?),字邦柱,浙江紹興府會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浙江鄉試第五十四名。正德十六年(1521年),登進士第二甲第八十三名[1][2]。累官刑部山西司員外郎,升福建按察司僉事。嘉靖六年(1527年)因李福達案牽連,削職為民[3]。
曾祖父司馬敬;祖父司馬壇;父親司馬公鞼。母張氏;繼母謝氏。慈侍下。弟木、林、本、舟、楫、樯[4]。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六年辛巳科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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