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璽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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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2011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 |
提名 | 馬英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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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52-05-26) 1952年5月26日(72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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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中華民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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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校 | 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學系學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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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稅法、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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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璽君 (1952年5月26日—)女,籍贯不详,2019年9月30日卸任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1]
生平
黃璽君是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今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學士。民国64年至69年(1975年至1980年),任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稅務員。民国65年(1976年),律師高等考試及格。民国69年至78年(1980年至1989年),先後在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任候補推事、推事。民国78年至80年(1989年至1991年),历任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士林分院法官兼庭長。民国80年至86年(1991年至1997年),任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民国86年至100年(1997年至2011年),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民国100年(2011年),出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庭長。[1]
2011年,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庭長黃璽君被提名为司法院大法官。2011年6月14日,立法院行使大法官同意权,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湯德宗、黃璽君、羅昌發、陳碧玉全数获得通过。[2]2011年6月17日,马英九发布总统令,特任陈碧玉、黄玺君、罗昌發、汤德宗为司法院大法官。自2011年10月1日起,这四人正式出任司法院大法官,任期自2011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止。[3][4]
2017年 獲第十七屆國立臺北大學傑出校友。
家庭
黃璽君单身。[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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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 (1948年-195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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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 (1958年-196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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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 (1967年-197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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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 (1976年-198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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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 (1985年-199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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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 (1994年-200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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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就任任期4年 (2003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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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就任任期8年 (2003年-20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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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就任 (2007年-20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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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就任 (2008年-201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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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就任 (2010年-201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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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就任 (2011年-2019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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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就任 (2015年-202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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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就任 (2016年-202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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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就任 (2019年-202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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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就任 (2023年-203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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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部分大法官曾因故未任滿原任期或僅係補足他人任期。 注2:2003年後大法官採交叉任期制,不分屆次,遇缺則補;2003年起就任之大法官任期為8年,屆滿後不得連任;部分2003年就任之大法官任期為4年。 注3: 粗體字為「現任者」。 注5: 粗斜字為「即將卸任者」。 注6: 斜體字為「即將就任者」。 注7:“*”表示中途請辭。 注8: 個人詳細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