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儀(1954年1月12日—),臺灣著名憲法學者。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碩士,美國康乃爾大學法學碩士、博士,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兼任研究員及前特聘研究員兼所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兼任教授,前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曾任澄社社長(1996-1997年)[1]。
簡介
- 林子儀大法官自1978年起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任教,其教學及研究之主要領域為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隱私權、資訊科技與基因科技對於憲法基本權利之衝擊等。
- 近年來,專注於隱私權以及新興科技(如網路、基因資訊、生物科技)對於法律之影響之研究,並持續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開設課程。
- 林子儀大法官任期於2011年9月30日屆滿榮退。林子儀大法官於司法院釋字第567號解釋開始擔任大法官工作,至司法院釋字第690號解釋止。主筆解釋文及發表意見書無數,對臺灣的憲政發展以及人權保障有非常大之貢獻,並因此榮獲司法院頒發一等司法獎章。
- 林子儀教授自2012年1月17日起獲聘為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兼所長,至2019年1月31日退休。現為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兼任研究員。
經歷
主要著作
- 權力分立與憲政發展(1993)
- 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元照初版第一刷,1999)
- 憲法:權力分立(合著)(2003)
- 其餘另著有多篇學術論文
参考文献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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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 (1948年-195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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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 (1958年-196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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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 (1967年-197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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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 (1976年-198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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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 (1985年-199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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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 (1994年-200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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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就任任期4年 (2003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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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就任任期8年 (2003年-20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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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就任 (2007年-20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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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就任 (2008年-201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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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就任 (2010年-201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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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就任 (2011年-2019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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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就任 (2015年-202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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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就任 (2016年-202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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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就任 (2019年-202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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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就任 (2023年-203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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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部分大法官曾因故未任滿原任期或僅係補足他人任期。 注2:2003年後大法官採交叉任期制,不分屆次,遇缺則補;2003年起就任之大法官任期為8年,屆滿後不得連任;部分2003年就任之大法官任期為4年。 注3: 粗體字為「現任者」。 注5: 粗斜字為「即將卸任者」。 注6: 斜體字為「即將就任者」。 注7:“*”表示中途請辭。 注8: 個人詳細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