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德宗 Dennis Tang Te-chung 任期 2011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提名 馬英九
出生 (1956-07-12 ) 1956年7月12日( 68歲) 国籍 中華民國 母校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學士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美國哈佛大學 法學碩士 美國杜蘭大學 法學博士 专业 憲法學 、行政法學 、環境法
湯德宗 性别 男 出生 1956年7月12日 籍贯 臺灣
美國杜蘭大學法學博士(S.J.D., 1989)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LL.M., 1984)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1981)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學士(1978)
日本東京大學客座教授(2001~02)
德國科隆大學訪問學者(1993~94)
世界保育聯盟(IUCN)環境法委員會(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Law)委員
律師高考、司法官特考典試委員
行政院法規委員會委員
內政部法規委員會委員
經濟部法規委員會委員
教育部法規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環保署法規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法規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法規委員會委員
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委員
考試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監察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國防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教育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研考會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衛生署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委員會委員
考試院公務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訴願委員會委員
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政府再造委員會(行政院組織法研修小組)委員
教育部組織法研修小組委員
國防部「國防組織法」研修小組委員
司法院「行政訴訟制度研修委員會」委員
監察院諮詢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諮詢委員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顧問
法務部行政程序法諮詢小組委員
台北市政府法規會諮詢委員
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講座
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講座
考試院國家文官培訓所講座
中央研究院法律所特聘研究員兼所長
司法院大法官
湯德宗 (1956年7月12日— ),台灣法律學 者,卸任司法院大法官 ,現任東吳大學法學院 法律學系講座教授、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 政治學系兼任教授。前中央研究院 法律學 研究所特聘研究員。曾任中央研究院 法律學 研究所籌備處主任,該所正式成立後任該所特聘研究員兼第一任所長、國立台灣大學 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律組合聘教授。
2011年3月31日獲總統 馬英九 提名為司法院大法官 ,並於2011年6月14日獲得立法院 同意任命[ 1] 。
2019年大法官卸任後,東吳大學禮聘為講座教授 ,前任大法官黃虹霞 讚賞表示「東吳撿到一塊寶」[ 2] 。
研究領域
著作節選
期刊發表
Environment and Trade Issues in the 2002 Resources Recycling and Reuse Act of Taiwan, in NEW CHALLENGES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MILLENNIA 251~278 (Chung-hua Institute for Economic Research, UN NGO Policy Series No. 3: August 2003).
Chapter14: Taiwan, in ENVIRONMENT LAW AND ENFORCEMENT IN THE ASIA-PACIFIC RIM 435~486 (Sweet & Maxwell: 2002).
專書
《美國環境法論集》,(台北:1990年,初版)
《權力分立新論》(台北:2000,增訂二版)
〈第十六章:行政程序法〉,輯於翁岳生編,《行政法》頁787~958 (台北:2000,二版)
《行政程序法論》(台北:2005,二版)
《權力分立新論‧卷一,憲法結構與動態平衡》(台北:2005,初版)
《權力分立新論‧卷二,違憲審查與動態平衡》(台北:2005,初版)
《對話憲法‧憲法對話上冊》(台北:2011,修訂二版)
《對話憲法‧憲法對話下冊》(台北:2012,修訂二版)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第一屆 (1948年-1958年)第二屆 (1958年-1967年)第三屆 (1967年-1976年)第四屆 (1976年-1985年)第五屆 (1985年-1994年)第六屆 (1994年-2003年)2003年就任 任期4年 (2003年-2007年)2003年就任 任期8年 (2003年-2011年)2007年就任 (2007年-2015年)2008年就任 (2008年-2016年)2010年就任 (2010年-2016年)2011年就任 (2011年-2019年)2015年就任 (2015年-2023年)2016年就任 (2016年-2024年)2019年就任 (2019年-2027年)2023年就任 (2023年-2031年)注1:部分大法官曾因故未任滿原任期或僅係補足他人任期。
注2:2003年後大法官採交叉任期制,不分屆次,遇缺則補;2003年起就任之大法官任期為8年,屆滿後不得連任;部分2003年就任之大法官任期為4年。
注3:
粗體字 為「現任者」。
注5:
粗斜字 為「即將卸任者」。
注6:
斜體字 為「即將就任者」。
注7:“*”表示中途請辭。
注8:
個人詳細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