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永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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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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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38-11-02) 1938年11月2日(86歲) 日治臺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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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大日本帝国(1938年-1945年) 中華民國(臺灣)(1945年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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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永謀(1938年11月2日—)台湾高雄人,曾任檢察官、法官,並曾任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1]
經歷
林永謀早年入台大法律系,是陳水扁的學長,大學期間陸續參加國家考試,大一升大二時考上律師特考、大二升大三時,通過推事檢察官特考,取得司法官錄用資格。1961年大學畢業後,到司法官訓練所受訓(第五期),自此投身司法界。[1]
不到24歲,林永謀便出任推事,專攻刑法、刑事訴訟法。在42年的司法生涯中,林永謀历任檢察官、法官,從一審、二審、三審,從刑事案件到民事案件。1968年、1983年两度被保舉為最優公務員,獲蔣中正總統、蔣經國總統召見。
1994年,獲李登輝總統提名出任第六屆司法院大法官;因司法院院長、副院長迴避,針對「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釋憲案,出任第五次憲法法庭審判長,[2][3]。
1997年,中華民國通過第四次修憲案,調整大法官任命及任期制度。2000年,第六次修憲案,改為「經立法院同意任命」。2003年,林永謀獲陳水扁提名續任司法院大法官[4][5]。
家庭
林永謀育有兩子一女,後來均成为國立台灣大學學生,後均获美國名校博士學位。[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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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 (1948年-195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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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 (1958年-196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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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 (1967年-197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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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 (1976年-198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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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 (1985年-199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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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 (1994年-200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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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就任任期4年 (2003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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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就任任期8年 (2003年-20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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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就任 (2007年-20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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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就任 (2008年-201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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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就任 (2010年-201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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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就任 (2011年-2019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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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就任 (2015年-202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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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就任 (2016年-202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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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就任 (2019年-202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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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就任 (2023年-203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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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部分大法官曾因故未任滿原任期或僅係補足他人任期。 注2:2003年後大法官採交叉任期制,不分屆次,遇缺則補;2003年起就任之大法官任期為8年,屆滿後不得連任;部分2003年就任之大法官任期為4年。 注3: 粗體字為「現任者」。 注5: 粗斜字為「即將卸任者」。 注6: 斜體字為「即將就任者」。 注7:“*”表示中途請辭。 注8: 個人詳細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