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光(16世紀—17世紀),字公瑾,湖廣黃州府蘄水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張文光是萬曆四年(1576年)的舉人第二名[2],曾任光山教諭[3]。二十六年(1598年)成進士,獲授翰林院檢討,因論及楚太子案忤逆沈一貫,被貶為光山縣丞,其後再升任尚寶丞。他每次談話都會慷慨提及古今法制,自己則修身講學;改任尚寶司少卿,官至國子監司業[1]。
引用
- ^ 1.0 1.1 光緒《蘄水縣志·卷十·人物志》:張文光,字公瑾,萬歷戊戌進士。授檢討,論楚藩華煃事忤沈一貫謫光山丞,久之遷尚寶丞。每慷慨陳言述古今法,戒修身講學之要,尋遷少卿,官至國子司業。
- ^ 光緒《蘄水縣志·卷七·選舉志》:(萬曆)四年丙子(舉人) 張文光 治《詩》,二名,進士
- ^ 民國《光山縣志約稿·卷二》:教諭……張文光 武昌人,以舉人任教諭,旋登戊戌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遷尚寶丞,累少卿,有傳。
參考文獻
- 光緒《蘄水縣志》·卷七·選舉志
- 光緒《蘄水縣志》·卷十·人物志
- 民國《光山縣志約稿》·卷二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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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缺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盧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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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光山縣教諭 萬曆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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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黃大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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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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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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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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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3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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