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屏(1534年—?年),字汝藩,號介石,直隸鳳陽府潁州人,明朝嘉靖年間政治人物。
治《詩經》,由州學生中式應天府鄉試第三十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三十三名。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第三甲第二百九十三名進士[1]。吏部观政,四十五年三月授永嘉知县,隆慶四年(1570年)三月行取,十月升户部主事,万历三年(1575年)二月升员外,四年二月升郎中,五年正月升建昌知府,九年五月升云南副使,十年八月丁忧。十三年十月復除河南,万历十六年(1588年)正月,由河南副使升为浙江左参政。二十年二月升本省按察使,二十一年四月升福建右布政使,二十三年降山东按察使,二十六年(1598年)五月升云南右布政使,二十七年致仕。
曾祖王舉,祖王環,父王崇儒,母劉氏;繼母李氏。兄之民;之居,弟之槙;之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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