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偕春(1537年—1604年),字孚元,号警庸,晚号云山居士,福建漳浦前塗(今雲霄莆美镇前涂村)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民間尊稱太史公、林太師公並視為神靈膜拜,信仰分布於閩南、粵東、臺灣等地。
籍貫福建漳浦葭州郭墩(今雲霄縣东厦镇佳洲村郭墩自然村[1][2]),其父以葭州近海多盗,舉家徙居前塗(今雲霄縣莆美镇前涂村[3])[註 1],偕春遂生長於前塗,幼年即隨父親讀書[5]。嘉靖四十年(1561)中辛酉科福建鄉試第十一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登乙丑科同進士[6][7][8]。吏部观政,後選庶吉士,歷翰林院檢討,升編修,以侍讀學士擔任太子太傅[2][9]。當時適逢廣東饒平一帶盜賊進入詔安、雲霄等地,福建總兵計畫「屠戮遷徙」民眾,並使福建南路參將駐紮於雲霄以控制盜賊,偕春上書漳州太守唐麓陽,主張民眾是歷經侵擾之後為謀生而成為盜賊,又盜賊實際數目不多,就算是時稱「盜藪」的月港、梅嶺盜賊也僅佔十分之二三,剩下全是良民,使得官府收回計畫[9]。
萬曆元年(1573年)林偕春奉詔纂修明世宗、明穆宗兩朝實錄並管理誥敕,二年(1574年)實錄完成,時任首輔張居正要求偕春為其撰述增添褒飾,偕春以「王言有體」的理由拒絕[9]。後偕春出为湖廣按察使司副使[10],不久上疏乞求致仕归乡。明代地方官府會發放車馬費給致仕官員,但偕春為了不增加地方負擔而辭謝,也因此生活拮据,需要帶著父親及妻子北行上京,途中路費不足時則將家人安置於友人處[9]。
萬曆十年(1582年)偕春曾應鄉民請求,向縣令和巡撫要求免除雲霄公溪舶餉[9]。同年张居正去世,十一年二月起复为等浙江学政[11]。
萬曆十四年(1586年)偕春補江西南贛道兵備副使。當時岑岡一帶發生民變,官員多主張以兵力剿平,偕春則主張「勝小不武,濫殺非仁」,其意見被巡撫接受,成功以撫慰方式平息民變,受到朝廷賞賜[9]。
萬曆十五年(1587年)八月,偕春官至湖广布政使司右参政,分守荆西[12]。當時荊西大旱,偕春組織抗災賑濟,受到百姓讚揚[9]。其卒後受皇帝欽賜祭葬[1],許多鄉民亦罷市奔喪[9]。
曾祖林崇器、祖父林琥、父林文貢,母謝氏,封孺人[13]。其父原為庠生,後封翰林院檢討[5]。兄林大輔、林見春、林常春(庠生)、弟林富春。
林偕春曾參與編修《漳浦縣志》、實錄、《承天大志》等書,亦曾著作《三国志摘》、《晋书北史抄略》等書,其個人文集《雲山居士集》被收入於《明史‧藝文志》。[2][3]
林偕春在《安攘要論》一文中主張「安内在息民,息民在擇吏;攘外在練兵,練兵在選將。」「天下之事,實則立,不實則廢。」在《邊防議》一文中則主張透過「任將、保眾、實屯、敕法、恤士」等五方針安定邊防。[9]
由於林偕春為官剛正、退隱時嘉惠鄉民,黃道周曾讚嘆林偕春「先正偉人、孝廉雙馨」;民眾則尊稱其為「太史公」、「林太師公」[註 2]並建廟奉祀[2]。[14]
雲霄縣莆美镇前涂村留有林偕春故居,2015年11月13日修復完成。[3]
太師公信仰分布於閩南、粵東、臺灣、東南亞等地。其故里雲霄縣东厦镇佳洲村郭墩自然村設有林偕春祖祠堂,同縣云陵镇云山书院(福建省文物保護單位),臺灣臺中市大里永隆宮[15]、南投縣草屯林太師廟[16]等廟皆主祀之。各地廟宇多以雲山書院為祖廟,農曆四月初四為其聖誕。[1][3][15]
2011年為林偕春誕辰474周年,當年5月10日雲山書院在雲霄舉行巡安活動,大里永隆宮亦有參與,為兩岸首次太師公聯合巡安活動。[15]
林崇德在光绪廿八年(1902年)带领一批祖籍福建漳州云霄的村民在现址(俗称祃山溪)建庙,供奉的是家乡的林太师,所以云山宫也称为太师公庙。云山宫坐落的路就是以林太师命名。此庙坐落于Six Ave附近,27号Jalan Lim Tai see (林太师路)。[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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