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存文 |
---|
大明湖广布政使司右参议 |
籍貫 | 直隸揚州府泰州 |
---|
出生 | 壬辰十月二十九日
|
---|
逝世 | 万历四年丙子
|
---|
配偶 | 配阮氏,封孺人 |
---|
親屬 | (子)世芳、世隆 |
---|
|
|
李存文(1532年—1576年),字應魁,號曲江,直隸揚州府泰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二十一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二甲第二十三名進士[1][2]。兵部观政,改翰林院庶吉士,隆慶元年(1567年)三月授吏科给事中,八月养病。三年闰六月復除本科,八月升工科右,四年十月升湖广右参议,六年五月以久病廢事被撫按官员弹劾,被勒令致仕。万历四年(1576年)卒。
家族
曾祖李安;祖父李紹慶,通判;父李可成,封给事中;母王氏,封孺人[3]。
参考文献
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應天鄉試榜 |
---|
中式舉人 135名 | |
---|
|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殿試金榜 |
---|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77名 | |
---|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314名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