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蘭 (萬曆進士)

劉蘭(16世紀—17世紀),九畹,號楚如、秉吾湖廣承天府京山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劉蘭是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湖廣鄉試舉人[2],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成戊戌科進士,刑部觀政,獲授咸陽知縣,二十八年舉卓異而調任南充知縣,三十三年行取,三十六年入朝陞為南京浙江道監察御史,巡視下江,四十一年因母親逝世歸家數十年。[3]

明光宗即位,再次召用劉蘭為貴州道監察御史,其時軍需不足,戶部加派,他上疏請求除了山澤、塘堰、屋廬之外,其他征收錢糧一律減五分之四。天啟年間魏忠賢專權,他提請客氏離宮不報;御史鄭繼芳和黨羽劉文炳誣陷王元翰奸贓,他和史記事胡忻相繼求情都沒有回應。之後他掌任河南道,晉太僕寺少卿,奉差回鄉時捐出千金修建學宮,七十九歲時去世[1]

家族

曾祖劉彦福,贈布政。祖劉侃,癸丑进士,福建布政使。父劉希皋,己卯举人,封太仆卿。

參考文獻

  1. ^ 1.0 1.1 光緒《京山縣志·卷十一·人物志》:劉蘭,字九畹,萬厯戊戌進士。除南充令,舉卓異調咸陽,召拜浙江道御史,巡下江;丁內艱,歸家數十載,光宗立,仍以北臺召。時軍需不給,戶部加派畝餉,蘭疏請除山澤塘堰屋廬外,起科得減五分之四 舊志。天啟初客魏用事,蘭疏請遣客氏出外,不報 明紀輯略;御史鄭繼芳誣劾王元翰奸贓,其黨劉文炳等並攻之,蘭與史記事、胡忻輩連章論救,帝悉不省 《明史》王元翰傳。尋掌河南道,晉太僕寺少卿,因奉差還里,捐千金修學宮,年七十九卒。
  2. ^ 光緒《京山縣志·卷十·選舉志》:(萬曆)辛卯(舉人) 劉蘭
  3.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進士履历》:劉蘭,楚如,易四房,壬申八月二十八生。京山……十七,会百九十四,三甲八十一。刑部政,授咸阳知县,庚子调南充县,乙巳行取,戊申八月授南浙江道御史,己酉巡视上江,癸丑丁憂,庚申補貴州道御史,辛酉巡视京营,壬戌升太仆少卿,癸亥丁憂,丙寅闲住。曾祖福,布政。祖侃,癸丑进士,付建布政。父希皋,己卯举人,封太仆卿。
  • 光緒《京山縣志》·卷十·選舉志
  • 光緒《京山縣志》·卷十一·人物志
官衔
前任:
錢淛
明朝南充縣知縣
萬曆年間
繼任:
吳亮嗣
前任:
李采蘩
明朝咸陽縣知縣
1599年-萬曆年間
繼任:
王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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