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毓宗

王毓宗(1567年—1615年),字相甫,號納儒,四川嘉定州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隆庆丁卯七月初三日生。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四川乡试第二十名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登戊戌科進士,禮部觀政,選爲庶吉士,二十八年授翰林院检讨,二十九年养病,三十一年補原职,三十三年奉使各王府[1]。养病,三十九年復除原职,升左春坊左赞善兼翰林院检讨,四十年升司经局洗马兼翰林院修撰,四十一年管理诰敕撰文,同考會試,本年升左春坊左谕德兼翰林院侍讲,四十二年升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读[2]。四十三年任册封正使,册封周王府,本年卒[3]

家族

曾祖王守山,冠带;祖父王拱極;父王詠,癸丑进士。

參考

  1. ^ 万历三十三年十二月,命少詹事全天叙、左谕德周如砥、编修顾秉谦、温体仁、简讨刘一燝、王毓宗、礼部主事王三才、陈德元赍御书往各王府。
  2. ^ 万历四十三年正月,吏科都给事中李瑾参署监事右庶子王毓宗为监丞陈敏中代题告病,止宜回籍调摄,而量改留曹主政,明为乞升,于例不合。既而敏中不候旨径行,瑾复劾之。毓宗亦有糾敏中之疏。诏下吏部。以谕德温体仁署掌国子监事,王毓宗回坊供职。体仁疏辞,不允。
  3. ^ 《嘉定州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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