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洪學
閔洪學(1567年—1644年),字周先,號曾泉,浙江湖州府烏程縣織里鎮晟舍人,軍籍,祖籍山東兗州府濟寧州,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順天鄉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1]。刑部觀政,授刑部河南司主事,南直審決,三十二年(1604年)升刑部江西司郎中,三十六年(1608年)升陝西布政使司右參政兼陝西按察司僉事、分守關內,四十年(1612年)升江西按察使,同年丁祖母憂。四十四年(1616年)起為江西按察使,四十六年(1618年)升山西右布政使,四十八年(1620年)改福建左布政使,天啟元年(1621年)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雲南兼督川貴兵餉。烏撒土酋安效良串通永寧宣撫使奢崇明、水西土司安邦彥同叛。二年(1622年)重用土司沙源、龍在田、王顯祖、吾必奎等四人平定叛亂[2],“用兵五年,大小數千百戰”,六年(1626年)十一月以軍功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七年(1627年)二月入京,加太子太保。十月患病,“傳牌赴南京都察院之任”,十一月初九日,病情加重,“痰氣上壅,眼目昏黑,倒地不省人事”,經醫治仍“手足麻木,神思瞀亂”,月餘仍未有起色,十二月初九日,上《請告疏》,奏請朝廷“允臣休致,別選才賢,以充任使”,崇禎元年(1628年)二月初七日,崇禎帝“不允所辭”,七月十一日,再度上《請告疏》,希望朝廷念自己“通籍叨祿已三十年”,且重病在身,“允休致,以遂丘首事”, 九月初七日,獲朝廷准許“在籍調理,病痊起用”。 後來因與溫體仁同鄉,受其拔擢,崇禎三年(1630年)三月升都察院左都御史,四年(1631年)吏部尚書王永光罷官,由閔洪學替補,對此閔洪學感恩戴德,唯以阿諛奉承。五年(1632年)六月東林黨人兵部職方司員外郎華允誠上疏,疏陳“三大可惜,四大可憂”,論閔洪學徇私數事,“造門請命,夜以為常”[3],屢遭論劾,八月初二日,被罷官。崇禎十七年(1644年)去世,享年七十八歲。 著作著有《撫滇奏草》十二卷,此書已佚,日本內閣文庫有此者。 家族出身晟舍閔氏望族。曾祖閔如霖,南京禮部尚書;祖父閔道鳴,贈知縣;父閔世翔,邵武府知府。從弟閔夢得,同科進士。 有五子:長子閔自寅,字人生,號唾石,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舉人,常州府知府,明朝滅亡後,歸隱不仕;次子閔酉生,出嗣閔元衡(溫體仁姊夫)為後;三子閔及申,字生甫,號園客,崇禎元年(1628年)戊辰科進士,禮部精膳司員外郎;四子閔亥生,字未孩,號菊如,又號東皋,崇禎十五年(1642年)壬午科舉人,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任西鄉縣知縣;五子閔先甲,字豫三,號遜庵。有孫閔賓孟、閔恒吉、閔南仲等。 註釋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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