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登明(?—?),號选吾,江西吉安府安福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七年(1579年)己卯科江西乡试第六名舉人,二十二年任浙江兰溪儒学教諭,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1],礼部觀政,官温州府太平县知县[2]。
参考文献
-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進士履歷》:胡登明,选吾,易五房,甲子二月二十一生。己卯六名,会二百九十七,三甲二百二。礼部政,己酉授浙江太平知县。曾祖仰。祖栋卿。父炳文。
- ^ 《安福县志》
萬曆七年(1579年)己卯科江西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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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9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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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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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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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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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3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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