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鵬翼(?—?),字斂之,號扶摶,直隶永平府灤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順天鄉試八十五名舉人,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授山东滕县令,值黄河盛涨,滕为险工,鹏翼督同民夫,昼夜抢护堤岸,卒以保全。擢工部主事,升工部郎中,以疾辞归,闭门扫轨,训諸孫以自娱,卒祀鄉賢[1][2]。
参考文献
- ^ 《灤州志》
-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進士履歷》:张鹏翼,曾祖柰。祖朝用。父大均。扶摶。易一房,辛酉二月初七日生。滦州人,辛卯八十五,会一百五十三,三甲一百二十二。户部政,授山东滕县知县,丙午升工部主事,己酉养病。
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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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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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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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3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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