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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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韶州府知府 |
籍貫 | 湖廣安陸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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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守白,號酉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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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正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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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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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熊氏,封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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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 (子)柯孟楩、(孙)柯一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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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科湖广乡试举人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同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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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1559年—1622年),字守白,號酉室[1],湖廣德安府安陆县民籍孝感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湖廣乡试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2]。户部觀政,初授四川富顺令,丁父艱归。服除,三十二年降補福建按察司照磨,三十四年丙午(1606年)升山东泗水令。三十八年擢官刑部广西司主事,次年奉命讯广西狱,多所平反。歷广西、四川、山东三司,四十三年参与会审梃击案[3],四十三年出知韶州府,归里中疾作,遂以病辞官[4]。
参考文献
- ^ 楊漣《中宪大夫广东韶州府知府酉室柯公行状》
-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進士履历》:柯文,酉室,诗二房,己巳正月二十七生。安陸籍孝感人,甲午二十二,会九十四,三甲百六十七。户部政,己亥授四川富顺知县,甲辰補付建按察照磨,乙巳升泗水知县,庚戌升刑部广西司主事,辛亥广西恤刑,癸丑升员外,甲寅升四川司郎中,乙卯升韶州知府,丁巳京察。曾祖秀;祖大梁,贡生;父颁功,贡生。
- ^ 万历四十三年五月乙丑,刑部十三司官同到提牢厅,将提牢主事王之采前日私审张差所供各犯的确姓名、居住、年貌再三细审。是日审者山东司官四员:胡士相、陆梦龙、邹绍光、曾曰唯;会问官二员赵会祯、劳永嘉;提牢官一员王之采;及各司掌印官十一员吴养源、曾之可、柯文、罗光鼎、曾道唯、刘继礼、吴孟登、岳骏声、唐嗣美、马德澧、朱瑞凤等。
- ^ 《湖廣通志》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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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申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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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富順縣知縣 1598年-16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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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袁汝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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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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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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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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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3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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