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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 | 漢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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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状况 | 陝西省西安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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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 | 京兆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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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朝 | 京兆大尹-(三輔改置六尉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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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 | 京兆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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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 | 京兆郡-秦國-京兆國-京兆郡-秦國-京兆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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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晉 | 京兆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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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 | 京兆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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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兆尹,中國古代官職,相當於今日西安地區的行政首長。三國以後改稱京兆郡。
漢代京兆尹
秦漢時期
京兆尹最早出現於秦朝,當時置内史为京师行政长官。汉武帝时内史分置为左右,太初元年改右内史为京兆尹,以右内史部为辖区,治所在長安縣,职同郡太守,参预朝政。在兩漢時期與左馮翊、右扶風合稱三輔。
西漢末元始年中(1 - 5年)、廢南陵、奉明2縣[11]。
新朝始建國元年(9年),改京兆尹為京兆大尹。始建國天鳳元年(14年),廢三輔,改置京尉、師尉、翊尉、光尉、扶尉、列尉六尉郡,各領十縣,郡官稱大夫[12]。更始元年(23年),恢復漢制。
東漢初廢下邽、船司空2縣[13]。建武十五年(39年),湖縣、華陰2縣歸屬弘農郡[14];左馮翊長陵、陽陵2縣,弘農郡上雒、商縣2縣來隸[15]。永初四年(110年)設置虎牙都尉[16]。延熹二年(159年)左右,復置下邽縣[17]。漢靈帝中平年間(184-189),安定郡陰盤縣移寄治於新豐縣,後歸屬京兆尹[18]。建安十八年(213年)以後歸屬雍州管轄。東漢末,領長安、霸陵、杜陵、新豐、鄭縣、藍田、長陵、陽陵、上雒、商縣、下邽、陰盤12縣。
魏晉時期
三國時,曹魏以京兆尹轄區置京兆郡,仍置太守[19],屬雍州刺史部。黃初二年(221年),封皇子曹禮為秦公,改稱「秦國」。三年(222年)改稱「京兆國」。六年(225年)復為「京兆郡」[20]。青龍三年(235年),立宗室曹詢於此,改稱「秦國」,正始五年(244年)曹詢去世,廢封國恢復舊名。
西晉時仍無太大改變。廢長陵縣,上洛、商2縣移屬上洛郡,下邽縣移屬馮翊郡,池陽縣移屬扶風郡,馮翊郡萬年縣來隸。西晉末京兆郡領長安、杜陵、霸城、藍田、高陸、萬年、新豐、陰槃、鄭9縣。
南北朝時期
西魏、北周、隋仍称京兆郡。北魏京兆郡領長安、杜、鄠、山北、新豐、霸城、陰槃、藍田8縣。北周明帝二年(558年)改郡守为尹。[27]。北周時京兆郡下領七縣:
隋朝开皇三年(583年)實行廢郡留州,廢京兆入雍州。[34]
隋代京兆郡
隋朝开皇三年(583年),置雍州。大业三年(607年),天下改州为郡,故名焉。置京兆郡。户三十万八千四百九十九,下领二十二县:大兴县、长安县、始平县、武功县、盩厔县、醴泉县、上宜县、鄠县、蓝田县、新丰县、华原县、宜君县、同官县、郑县、渭南县、万年县、高陵县、三原县、泾阳县、云阳县、富平县、华阴县。[34]唐朝武德元年(618年),天下郡改为州,复为雍州。[35]
以後
唐朝開元元年(713年),改雍州為京兆府,雍州刺史改为京兆尹,增置少尹一名。京兆尹后世已不置,但习惯上称呼京师所在地行政长官为京兆尹。明朝即划其兩京及附近州县为一行政区,称北京顺天府及南京應天府,长官称顺天府尹及應天府尹。民国初年顺天府仍沿清制,其辖区缩小为宛平县等20余县。民國三年(1914年)10月,改稱京兆,其行政长官称京兆尹,颁布《京兆尹官制》,設立京兆尹公署,京兆的地位与省同。民國十七年(1928年)廢《京兆尹官制》。
行政長官
京兆尹(前104年-9年)
- □無忌,漢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出任。
- 于己衍,漢武帝征和二年(前91年)坐大逆誅。
- □建,漢武帝後元元年(前88年)坐祝詛腰斬。
- 雋不疑,漢昭帝始元元年(前86年)至六年(前81年)在任。
- 樊福,漢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守。
- □彭祖,漢昭帝元鳳四年(前77年)出任。
- 相成,廣陵人,漢宣帝本始元年(前73年)守。
- 趙廣漢,字子都,涿郡蠡吾人,漢宣帝本始三年(前71年)出任,元康元年(前65年)下獄腰斬。
- □遺,漢宣帝元康元年(前65年)守。
- 黃霸,字次公,淮陽陽夏人,漢宣帝元康三年(前63年)守。
- 張敞,字子高,茂陵人,漢宣帝神爵元年(前61年)至甘露元年(前53年)在任。
- □成,漢宣帝甘露四年(前50年)出任。
- 陳遂,漢元帝初元元年(前48年)至二年(前47年)在任。
- □范,代郡人,漢元帝初元二年(前47年)出任。
- □成,漢元帝初元四年(前45年)出任。
- 張譚,字仲叔,琅邪人,漢元帝永光四年(前40年)至建昭三年(前36年)在任。
- 王昌,字□賔,漢元帝建昭五年(前34年)至漢成帝建始元年(前32年)在任。
- 宋平,字次君,漢成帝建始元年(前32年)出任。
- 甄尊,字少公,杜陵人,漢成帝建始二年(前31年)至四年(前29年)在任。
- 王遵,漢成帝建始四年(前29年)至河平二年(前27年)在任。
- 宋登,齊郡人,漢成帝河平二年(前27年)至四年(前25年)在任。
- 王章,漢成帝河平四年(前25年)至陽朔元年(前24年)在任。
- 逢信,字少子,平陵人,漢成帝陽朔元年(前24年)至四年(前21年)在任。
- 王駿,漢成帝陽朔四年(前21年)至鴻嘉元年(前20年)在任。
- 鄧義,字子華,河內人,漢成帝鴻嘉元年(前20年)至二年(前19年)在任。
- 劉威,字子然,漢成帝鴻嘉二年(前19年)至三年(前18年)在任。
- 翟方進,字子威,汝南上蔡人,漢成帝鴻嘉三年(前18年)至永始二年(前15年)在任。
- 宗正,字子泄,京兆尹長安人,漢成帝永始二年(前15年)至四年(前13年)在任。
- 何武,漢成帝永始四年(前13年)至元延元年(前12年)在任。
- 王建,漢成帝元延元年(前12年)出任。
- 孫寶,漢成帝元延二年(前11年)至三年(前10年)在任。
- 薛宣,漢成帝綏和元年(前8年)至二年(前7年)在任。
- 朱博,漢成帝綏和二年(前7年)在任。
- 邴漢,字游君,漢哀帝綏和二年(前7年)在任。
- 王嘉,漢哀帝綏和二年(前7年)至建平二年(前5年)在任。
- 毋將隆,字君房,東海蘭陵人,漢哀帝建平三年(前4年)至四年(前3年)在任。
- 申屠博,字次孫,茂陵人,漢哀帝建平四年(前3年)至元壽元年(前2年)在任。
- 翟萌,字幼中,南陽人,漢哀帝元壽元年(前2年)出任。
- 孫意,字子承,清河人,漢哀帝元壽二年(前1年)出任。
- 金欽,漢平帝元始元年(1年)在任。
- 鍾義,漢平帝元始四年(4年)出任。
- 武襄,漢平帝元始五年(5年)在任。[36]
- 劉歆,字子駿,新朝始建國元年(9年)離任。[37]
京兆大尹(9年-14年)
京兆尹(23年-220年)
京兆太守(220年-221年)
秦相(221年-222年)
京兆相(222年-225年)
京兆太守(225年-235年)
秦相(235年-244年)
京兆太守(244年-312年)
京兆尹(312年-316年)
京兆太守(316年-319年)
京兆尹(319年-329年)
京兆太守(329年-354年)
京兆尹(354年-417年)
京兆太守(417年-492年)
京兆相(492年-497年)
京兆內史(497年-508年)
京兆太守(508年-518年)
京兆內史(518年-526年)
京兆太守(526年-557年)
京兆郡守(557年-558年)
京兆尹(558年-583年)
京兆尹(607年-618年)
爵位
- 京兆王曹禮,222年-225年在位。[20]
- 京兆郡開國武公馮熙,492年-495年在位。
- 京兆王元愉,497年-508年在位。
- 京兆王元繼,518年-526年在位。
- 京兆郡王趙桓,元符四年(1101年)封京兆郡王。[88]
參考文獻
引用
- ^ 《漢書》卷28上〈地理志上·京兆尹〉:「長安,高帝五年置。」
- ^ 《漢書》卷28上〈地理志上·京兆尹〉:「新豐,驪山在南,故驪戎國。秦曰驪邑。高祖七年置。應劭曰:『太上皇思東歸,於是高祖改築城寺街里以象豐,徙豐民以實之,故號新豐。』」
- ^ 呼林貴:《秦寧秦縣城和西漢華陰縣城位置考》,《陝西省考古學會第一屆年會論文集》,1983年。
- ^ 《漢書》卷28上〈地理志上·京兆尹〉:「華陰,故陰晉,秦惠文王五年更名寧秦,高帝八年更名華陰。」
- ^ 《漢書》卷28上〈地理志上·京兆尹〉:「湖,故曰胡,武帝建元年更名湖。」
- ^ 王仲德編著《古城下邽》,陝西人民出版社,2001,第94頁。
- ^ 《漢書》卷28上〈地理志上·京兆尹〉:「南陵,文帝七年置。沂水出藍田谷,北至霸陵入霸水。霸水亦出藍田谷,北入渭。」
- ^ 《漢書》卷8〈宣帝紀〉:「元康元年,夏五月,立皇考廟。益奉明園戶為奉明縣。」;卷28上〈地理志上·京兆尹〉:「奉明,宣帝置也。」
- ^ 《漢書》卷28上〈地理志上·京兆尹〉:「霸陵,故芷陽,文帝更名。」;《史記》卷22〈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以芷陽鄉為霸陵。」
- ^ 《漢書》卷8〈宣帝紀〉:「元康元年春,以杜東原上為初陵,更名杜縣為杜陵。」;卷28上〈地理志上·京兆尹〉:「杜陵。故杜伯國,宣帝更名。」
- ^ 《漢書》卷73〈韋賢伝〉第43:「請皇高祖考廟奉明園 毀勿修,罷南陵、雲陵為縣。奏可。」
- ^ 譚其驤《新莽職方考》
- ^ 李曉杰據《後漢書·光武帝紀下》「(建武六年六月),并省四百餘縣」,認為該縣當於東漢初年省併無疑。(見《東漢政區地理》各郡沿革)
- ^ 《續漢志》卷19〈郡國一·弘農郡〉:「湖,故屬京兆。 華陰,故屬京兆。」
- ^ 《續漢志》卷19〈郡國一·京兆尹〉:「長陵,故屬馮翊。 商,故屬弘農。 上雒,故屬弘農。 陽陵,故屬馮翊。」
- ^ 《後漢書》卷5:〔二月〕乙丑,初置長安、雍二營都尉官。【章懷注:漢官儀曰:「京兆虎牙、扶風都尉以涼州近羌,數犯三輔,將兵衛護園陵。扶風都尉居雍縣。故俗人稱雍營焉。」西羌傳云:「虎牙都尉居長安。」】
- ^ 《續漢志》卷19〈郡國一·京兆尹〉引《黃圖》云:「下邽縣並鄭,桓帝西巡復之。」 《後漢書·桓帝紀》載「延熹二年(159年)冬十月壬申,行幸長安」,李曉杰認為復置下邽縣事當在此年。
- ^ 《太平寰宇記》卷27〈雍州·昭應縣〉:「縣即漢新豐之地。……後漢靈末移安定郡陰盤縣寄理于此,今亦謂陰盤城。……其新豐縣自陰盤縣寄理之後,又移理于故城三十里,蓋在零水側。」
- ^ 《晉書》卷14〈地理志上〉:「魏文帝即位,分河西為涼州,分隴右為秦州,改京兆尹為太守,馮翊、扶風各除左右,仍以三輔屬司隸。」
- ^ 20.0 20.1 《三國志》卷20〈武文世王公傳第二十〉
- ^ 《宋書·州郡志》「南霸城本霸陵,漢舊縣。《太康地志》曰,霸城何志魏囗」,胡阿祥認為「魏」後當闕「改」字」,孔祥軍認為其說當是。(胡阿祥《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三國兩晉南朝卷》,第396頁;孔祥軍《三國政區地理研究》論文稿,第97頁)
- ^ 《三國志》卷2〈文帝紀〉注引《魏略》:「(黃初元年)詔以漢火行也,火忌水,故『洛』去『水』而加『隹』。魏於行次為土,土,水之牡也,水得土而乃流,土得水而柔,故除『隹』加「水』,變『雒』為『洛』。」
- ^ 《元和郡縣圖志》卷2〈關內道二〉:「高陵縣,畿。西南至府八十里。本秦舊縣,孝公置。漢屬左馮翊。魏文帝改為高陸,屬京兆郡。」;《通典》卷173〈州郡志三〉:「高陵漢舊縣,屬左馮翊,左輔都尉之理。魏文帝黃初元年,改為高陸縣,屬京兆。」
- ^ 孔祥軍《三國政區地理研究》列屬扶風郡屬縣。
- ^ 《太平寰宇記》卷26〈關西道二〉:「陽陵城,故弋陽地。景帝改為陽陵縣,屬馮翊。廢城在縣東北四十一里,東至景帝陵二里。曹魏省之。」
- ^ 《輿地廣記》卷13〈陝西永興軍路〉:「長陽陵城,屬左馮翊。後漢屬京兆尹。晉省之。」
- ^ 《周書》卷4〈明帝紀〉:「〔二年〕三月……改……京兆郡守為京兆尹。」
- ^ 28.0 28.1 28.2 《周書》卷4〈明帝紀〉:「〔二年〕六月……分長安為萬年縣,並治京城。」;《太平寰宇記》卷25〈關西道一〉:「《周地圖記》云:後周明帝二年,分長安、霸城及姚興所置山北三縣地,始於長安城中置萬年縣,理八角街已東,屬京兆尹,取舊漢縣名也。天和三年,廢山北縣。建德二年,又省霸城、杜城二縣,以三縣地並入萬年。」
- ^ 王仲犖《北周地理志》卷1,第20頁。
- ^ 《元和郡縣圖志》卷1〈關內道一〉:「周閔帝割京兆之藍田又置玉山、白鹿二縣,置藍田郡,至武帝省郡復為藍田縣,屬京兆。」
- ^ 《太平寰宇記》卷29〈關西道五〉:「渭南縣,本漢新豐縣地,蓋苻堅新置,漢初有渭南郡,因以取名。郭緣生《述征記》云:渭南縣,夷狄所置。」則謂苻姚也。後魏孝昌三年,於今縣東四里明光原上置渭南郡及南新豐縣。西魏廢帝三年,改南新豐為渭南縣,周建顯德二年省郡,以縣屬京兆,割隸華州。」
- ^ 《太平寰宇記》卷25〈關西道一〉:「杜陵,漢縣……更名杜縣為杜陵,後魏改為杜城縣(王仲犖考當作「杜縣」),周建德二年省。」
- ^ 33.0 33.1 33.2 王仲犖《北周地理志》卷1,第21頁、第23頁。
- ^ 34.0 34.1 《隋書》卷29〈地理志上〉。
- ^ 《舊唐書》卷38〈地理志一〉。
- ^ 《漢書·卷十九下·百官公卿表第七下》
- ^ 37.0 37.1 37.2 《漢書·卷九十九中·王莽傳第六十九中》
- ^ 《後漢書·卷四十一·第五鍾離宋寒列傳第三十一》
- ^ 《後漢書·卷四十三·朱樂何列傳第三十三》
- ^ 《後漢書·卷二十九·申屠剛鮑永郅惲列傳第十九》
- ^ 《後漢書·卷四十七·班梁列傳第三十七》
- ^ 《後漢書·卷四十八·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第三十八》
- ^ 《後漢書·卷三十八·張法滕馮度楊列傳第二十八》
- ^ 《後漢書·卷五十一·李陳龐陳橋列傳第四十一》
- ^ 45.0 45.1 45.2 《後漢書·卷六十四·吳延史盧趙列傳第五十四》
- ^ 46.0 46.1 46.2 《後漢書·卷五十四·楊震列傳第四十四》
- ^ 《後漢書·卷七十八·宦者列傳第六十八》
- ^ 《後漢書·卷五十七·杜欒劉李劉謝列傳第四十七》
- ^ 《後漢書·卷五十八·虞傅蓋臧列傳第四十八》
- ^ 50.0 50.1 50.2 《三國志·卷十五·魏書十五 劉司馬梁張溫賈傳第十五》
- ^ 51.0 51.1 51.2 《三國志·卷十五·卷十六·魏書十六·任蘇杜鄭倉傳第十六》
- ^ 《晉書·卷三十四·列傳第四》
- ^ 《晉書·卷四十六·列傳第十六》
- ^ 《晉書·卷三·帝紀第三》
- ^ 55.0 55.1 55.2 55.3 《晉書·卷六十·列傳第三十》
- ^ 《晉書·卷六·帝紀第六》
- ^ 《資治通鑒·卷九十八·晉紀二十》
- ^ 《資治通鑒·卷一百·晉紀二十二》
- ^ 《資治通鑒·卷一〇四·晉紀二十六》
- ^ 60.0 60.1 《資治通鑒·卷一〇六·晉紀二十八》
- ^ 《資治通鑒·卷一〇七·晉紀二十九》
- ^ 《晉書·卷一百十八·載記第十八》
- ^ 《魏書·卷三十三·列傳第二十一》
- ^ 《魏書·卷三十六·列傳第二十四》
- ^ 《漢魏南北朝墓誌彙編》魏故華荊秦濟四州刺史楊胤季女之墓誌
- ^ 《魏書·卷五十二·列傳第四十》
- ^ 《魏書·卷八十八·列傳良吏第七十六》
- ^ 68.0 68.1 《魏書·卷七十一·列傳第五十九》
- ^ 69.0 69.1 《魏書·卷三十九·列傳第二十七》
- ^ 《魏書·卷六十一·列傳第四十九》
- ^ 71.0 71.1 71.2 71.3 《周書·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七》
- ^ 72.0 72.1 《周書·卷二十七·列傳第十九》
- ^ 《周書·卷三十三·列傳第二十五》
- ^ 《周書·卷四十五·列傳第三十七》
- ^ 《周書·卷二十二·列傳第十四》
- ^ 《周書·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四》
- ^ 77.0 77.1 《周書·卷四十·列傳第三十二》
- ^ 《周書·卷四十四·列傳第三十六》
- ^ 《新出魏晉南北朝墓誌疏證》周上柱国郧襄公墓誌
- ^ 《隋書·卷四十七·列傳第十二》
- ^ 《隋書·卷六十三·列傳第二十八》
- ^ 《隋書·卷五十五·列傳第二十》
- ^ 《隋書·卷四十·列傳第五》
- ^ 《隋書·卷四十一·列傳第六》
- ^ 《隋書·卷四·帝紀第四》
- ^ 《隋書·卷五·帝紀第五》
- ^ 《魏書·卷八十三·列傳第七十一》
- ^ 《宋史·本紀第二十三·欽宗》
来源
- 書籍
- 班固,《漢書》,維基文庫
- 范曄,《後漢書》,維基文庫
- 房玄齡,《晉書》,維基文庫
- 沈約,《宋書》,維基文庫
- 蕭子顯,《南齊書》,維基文庫
- 魏收,《魏書》,維基文庫
- 魏徵,《隋書》,維基文庫
- 杜佑,《通典》,維基文庫
- 李曉杰,《東漢政區地理》,北京:人民出版社。
- 王仲犖,《北周地理志》,北京:中華書局
- 孔祥軍,《三國政區地理研究》,南京:南京大學歷史系
- 孔祥軍,《晉書地理志校注》,北京:新世界出版社
- 胡阿祥 等,《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三國兩晉南朝卷》,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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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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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曹魏 咸熙二年( 265年)、蜀漢 炎興元年( 263年)、孫吳 天紀四年( 280年)所有可考証的郡、國。标“*”者為曾置後廢的郡、國。標“#”者為特殊政區。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括注明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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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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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西晉 建興四年( 316年)(此前已淪陷者列出淪陷前的名稱)及東晉 義熙十四年( 418年)的郡、國。帶#者為《晉書地理志》未列出的州、郡;斜體字者為西晉所廢置的州、郡;下劃線者為東、西晉所設置的僑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 永嘉五年( 311年)遇害的王、公、侯,由於史無記載其封國何時被撤銷,其封地在西晉末的建置仍按“國”處理),並括注明曾用名。 注3:東晉郡王、開國郡公的封地分別括注「內史」、「相」及其設置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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