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是中国古代的一个州,位於漢族地區南部,其范围曾覆盖今天的广东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广西北部。
政區沿革
三国时,东吴政权分东汉的交州为交、广两州,北部为广州刺史部,治所在番禺(今广州市中心),广州的范围横跨今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只有南部今天湛江市(廣州灣)、北海市、玉林市、钦州市范围属于交州,北部桂林市、贺州市、韶关市范围属于荆州。
两晋基本沿用了三国建置,但到了南朝后期增设了大量州置,广州的范围也大大缩小。
隋朝废州置郡时,广州成为南海郡。之后唐朝恢复广州之名,但是范围已经缩小到了今天广州、佛山、江門,东莞、清远,以及惠州的部分。此后广州之名一直沿用至今,但是其范围已经与三国、两晋时期的广州有很大的区别。
唐朝天宝、至德年间一度改为南海郡。乾元年间恢复广州之名。元朝至元十五年(1278年)设置广州路。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設廣東承宣布政使司於廣州府,位於今日廣州市。
至中華民國才正式成立廣州市政府,將當時的廣府(現時的廣州老四區)定名為「廣州市」。1949年10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设立廣州市人民政府。
刺史
参考資料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
- 《唐刺史考全编》
- 陳耀澤. 表次3.六朝歷任廣州刺史表. 六朝時代的廣州刺史 (碩士论文). 國立成功大學. 2010 [2020-0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18).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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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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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曹魏 咸熙二年( 265年)、蜀漢 炎興元年( 263年)、孫吳 天紀四年( 280年)所有可考証的郡、國。标“*”者為曾置後廢的郡、國。標“#”者為特殊政區。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括注明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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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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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西晉 建興四年( 316年)(此前已淪陷者列出淪陷前的名稱)及東晉 義熙十四年( 418年)的郡、國。帶#者為《晉書地理志》未列出的州、郡;斜體字者為西晉所廢置的州、郡;下劃線者為東、西晉所設置的僑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 永嘉五年( 311年)遇害的王、公、侯,由於史無記載其封國何時被撤銷,其封地在西晉末的建置仍按“國”處理),並括注明曾用名。 注3:東晉郡王、開國郡公的封地分別括注「內史」、「相」及其設置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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