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州[1],中国南北朝时设置的州。
南朝陈置,治所在齐昌县(隋朝改蕲春县,今湖北省蕲春县西南蕲州镇西北,南宋移今蕲州镇)。唐朝时的辖境约今湖北省长江以北、巴河以东地区。元朝时,改置为蕲州路。明朝初年改蕲州府,洪武九年(1376年)复降为蕲州。辖境约当今湖北省长江以北、蕲春县以东地区。清朝时,不辖县。1912年废,改为蕲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