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code符號(英語:Unicode symbol)是一個並非用以表達一種書寫文字,但可用於文本上的Unicode字元。
不少符號乃出自現有字符集或基於ISO或其他地區性/國際性標準。Unicode標準指出「符號的世界是豐富且無限的」(The universe of symbols is rich and open-ended),[1]印證了「應當編碼的符號」及「符號應如何編碼」這兩個問題相對於書寫系統的編碼問題更加複雜。Unicode專注於一維的純文字內容中具意義的符號,例如典型電路圖符號的二維排列證明了Unicode對該等符號的排斥。[2](方框绘制字符正為一個基於歷史原因的例外,而一部份電路圖符號於Unicode的雜項技術符號區段中亦有收錄。)針對符號在純文字的適當處理,它們在單色設定上亦需能正確顯示。縱然符號在單色調、一維和受標準規範上受到不少限制,潛在的Unicode符號是廣闊的。(但是繪文字—形意符号和图形—這類彩色符號,即使Unicode未有針對色彩的規範,仍能被收錄至Unicode中。)
Unicode 13.0版本共有143,859個字元,[3][4]包括以下符號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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