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繼芳(1517年—1568年),字原實,號堯山,浙江長興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書法家。
嘉靖十九年(1540年)浙江鄉試第十七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癸丑科進士,[1][2],礼部观政,授工部主事,歷員外郎、郎中。嘉靖四十年(1561年)任松江府知府[3]。因丁憂去職。
隆慶元年(1567年),起补郧阳(今屬湖北省)知府。隆慶二年(1568年),升河南按察司副使,調任途中去世。
曾祖父臧瓛;祖父臧維,副千戶、贈禮部主事;父臧應璧,貢士,授光祿寺署丞,母吳氏。[4]弟继华、继荩,俱生员。
有子臧懋循,萬曆庚辰進士。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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