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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儀」。
高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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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禮部尚書文渊阁大学士 |
籍貫 | 浙江杭州府錢塘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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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子象,號南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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諡號 | 文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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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正德十二年(1517年)十月初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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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隆慶六年(157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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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鍾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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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儀(1517年—1572年),字子象,號南宇。浙江錢塘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辛丑進士,官至禮部尚書。
生平
嘉靖十九年(1540年)庚子科浙江乡试第六名举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聯捷二甲第一名進士(傳臚)。选翰林院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歷侍講學士,掌南京翰林院,召為太常卿,掌國子監事。擢禮部右侍郎,改吏部,教習庶吉士。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官禮部尚書,家中失火,苦無經費重建,遂借住友人家中。後引疾歸。隆慶六年(1572年)高拱推薦,起以故官侍東宮講讀[1]。同年五月二十六日,明穆宗病危,召高拱、張居正及高儀三人為顧命大臣。六月十六日,張居正聯合馮保將高拱趕出朝廷。高儀寢食不安,月餘嘔血死,追贈太子太保,諡文端[2]。
著作
有《高文端奏議》。
家族
曾祖高源。祖父高富。父高鉞。前母曹氏,母徐氏。具庆下。兄儒、倫。弟伟。
参考文献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3):“高儀,字子象,錢塘人。嘉靖二十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歷侍講學士,掌南京翰林院。召為太常卿,掌國子監事。擢禮部右侍郎,改吏部,教習庶吉士。四十五年代高拱為禮部尚書。穆宗即位,諸大典禮皆儀所酌定。世宗遺命,郊社及祔享祔葬諸禮,悉稽祖制更定。儀 乃會廷臣議:天地分祀不必改;既祭先農,不當復祈穀西苑;帝社、帝稷、睿宗明堂配天與玉 芝宮專祀,當廢;孝潔皇后當祔廟,別祀孝烈於他所。帝皆報可。既而中官李芳復請天地合祀如洪武制,御史張檟請易皇極諸殿名,盡復其舊,儀皆持不可。帝踐阼四月,未召對大臣,儀屢請。隆慶二年正月饗太廟,帝將遣代,儀偕僚屬諫,閣臣亦以為言,乃親祀如禮。慶府輔國將軍縉請襲王爵,儀執不從。太子生七齡,儀疏請出閤,帝命待十齡行之。詔取光祿銀 二十萬兩,儀力爭。初,世宗崇道教,太常多濫員,儀奏汰四十八人。寺卿陳慶奏供事乏 缺,儀堅持不可。”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3):“歸二年,用高拱薦,命以故官侍東宮講讀,掌詹事府。六年四月詔兼文淵閣大學士入 閣辦事。踰月,帝崩,預顧命。及拱為張居正所逐,儀已病,太息而已。未幾卒。贈太子太保,諡文端。”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國朝獻徵錄·卷之十七》,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 《明史卷一百九十三》,出自《明史》
嘉靖十九年(1540年)庚子科浙江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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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9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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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十年(1541年)辛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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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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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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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0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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