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察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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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刑部主事 |
籍貫 | 山西馬邑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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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辛巳七月初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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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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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尹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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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 (子)王岱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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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同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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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察言(1521年—?),字師舜,號歷田,山東東昌府濮州朝城縣民籍山西馬邑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山東鄉試第十二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會試第二百二十九名,三甲第九十七名進士[1][2]。刑部观政,同年授直隶曲周知县,调嘉善县,升南刑部主事。
家族
曾祖王玘;祖父王雄,贈監察御史;父王應,監察御史。嫡母趙氏(封孺人);生母袁氏[3]。弟容言(监生)。
参考文献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癸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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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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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10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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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9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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