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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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刑部郎中 |
籍貫 | 順天府通州寶坻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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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正德乙亥九月廿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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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萬曆甲午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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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彭氏,累封宜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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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 (子)以茂、以蔷、以蓁、以芳、以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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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靖十九年庚子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同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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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囿(1515年—1594年),字公甫,號沱溪,順天府通州寶坻縣人,民籍,明朝官员。
生平
順天府鄉試第六十一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會試第八十一名,三甲第十七名進士[1][2]。刑部观政,授直隶鳳陽府推官,丙辰升南户部浙江司主事,榷税北新关,晋员外郎,尋升南刑部廣東司郎中,三十九年庚辰考察,贬六安州同知,进怀庆府通判,以内艰歸。服阕,復除河南卫辉府通判,隆慶四年(1570年)升池州府同知,摄府事,更摄東流、青阳二县事,晋南刑部福建司郎中。卒年八十。
家族
曾祖苑能;祖父苑禮;父苑章,母吳氏[3]。
参考文献
- 焦竑《奉政大夫南京刑部福建清吏司郎中沱溪苑公墓誌銘》
嘉靖十九年(1540年)庚子科順天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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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13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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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癸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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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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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10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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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9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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