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台灣黨,簡稱自由黨(Free Taiwan Party),曾為中華民國的政黨之一,是台灣獨立運動主要政黨之一。正式成立於2015年5月1日,由泛綠學者蔡丁貴(時任公投護台灣聯盟總召集人)連同台灣教授協會等政治團體在臺大校友會館共同成立。第二任自由台灣黨主席由羅宜擔任,中央黨部位在臺灣臺北市中正區青島東路。
2023年1月12日,中華民國內政部公告,自由台灣黨連續4年未依法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內政部依《政黨法》宣告廢止政黨備案。[1]
組織
歷任黨主席
- 蔡丁貴
- 羅宜
歷任黨工
- 秘書長:李嘉宇
- 媒體部主任:陳芷羚
- 秘書長:許哲榕
- 副秘書長:甘知沂
政治立場
- 一個原則
- 三大方針
- 十項主張
- 直接民主
- 在地經濟
- 改善媒體
- 原民自治
- 司法維新
- 紮根文化
- 性別平權
- 建立公義
- 環境正義
- 入聯合國
選舉參政
2015年8月9日,蔡丁貴與台灣獨立行動黨、時代力量代表聚餐,於會後表示自由台灣黨沒有加入獨派整合支持時代力量的行列,「自由台灣黨並不同意這種放棄主張台獨的整合」[2]。
2016年總統及立委選舉,自由台灣黨的目標為取得三席不分區立委,並聲明在「不危害台灣獨立」的前提下支持民主進步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並公開邀請有志參與2018、2020年議員、立委選舉之年輕人為黨出征,惟詳細辦法尚未公佈[3],與第三勢力以區域立委提名權作為交換的作法不同。[4]雖然時代力量澄清並未以此作為交換條件[5],但仍引起民進黨內部不滿。[6]
2016年立委選舉,自由台灣黨立委候選人全部落選。
2017年3月15日,蔡丁貴抨擊民進黨,「從地方政府到中央政府,執政範圍越大越囂張,權力越大越驕傲」;與財團勾結、得到中國國民黨過去的利益,不是台灣獨立;政黨與民間團體應該要和弱勢站在一起,照顧弱勢人民的生活,這才是成就台獨的唯一途徑[7]。2017年6月22日,自由台灣黨政策部主任溫朗東諷刺,民進黨遭受外界質疑時就會呼喚一張神主牌「泛藍反對的,就是正確的」,假設「所有質疑民進黨的,就是泛藍,就是統派」,相當侮辱台灣人智商[8]。
2016年立委選舉
區域立委人選
全國不分區立委排名
- 蕭曉玲(前臺北市立中山國民中學音樂老師、前台灣民政府台北州州長、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反對郝龍斌一綱一本政策)
- 郭正典(台北榮民總醫院主治醫師、陳水扁總統民間醫療小組召集人、阿扁之友聯誼會召集人)
- 周芷萱(台大歷史系、台大國發所畢業,曾任台大研究生協會會長)
- 林世杰(台灣公義行動教會牧師,中區社團推薦)
- 李淑慧(資深婦女運動者)
- 蔡丁貴(自由台灣黨第1屆黨主席、國立臺灣大學土木學系教授)[9]
選舉結果
- 區域立委席次:0席
- 不分區立委席次:0席
- 政黨票:47,988張
- 得票率:0.3937%
- 結果:未當選
爭議
黨徽爭議事件
初始
- 2015年初,由時任自由台灣黨黨主席蔡丁貴主席,委託自由台灣黨 Free Taiwan Party 組織識別的設計師,與平面設計師蕭朝任、社群行銷/網站設計師蔡肯,進行使用者研究。
- 2015年4月底,黨徽設計完成。
自由台灣黨單方面無預警取消共筆權限
- 2015年8月,黨部原辦公室團隊離職。設計團隊無預警被取消共筆權限且未收到任何通知,自由台灣黨無人主動與設計團隊討論設計版權移轉事宜。
交涉結果
- 2015年11月底,黨徽設計師與前設計團隊原欲收回設計物自由使用之權利表達不滿。顧及選舉在即且不願傷害外界對獨左理念印象,接受自由台灣黨以雙方同意之新台幣三萬元,購買下識別設計的要求(指黨徽與設計規範的部分,未含旗幟、T-shirt與徽章)。
- 設計團隊聯合聲明:所得全數轉捐給同志友善與愛滋扶助組織台灣露德協會。設計團隊提出此著作權主張「絕對不是為了錢」,也「不奢求其公開道歉」,只期望任何一個政黨或組織裡的任何成員都能了解其責任和義務,在對原設計物進行重製或改作之前,必須釐清權利歸屬,並給予創作者一份基本的尊重。
- 至今,自由台灣黨仍未針對原設計物進行重製或改作等侵權行為公開道歉。
委製影片報酬糾紛
- 2017年2月,自由台灣黨委託製片師製作「自由臺灣黨歷史影片」及「自由臺灣黨太陽花運動紀錄介紹影片」一共4支影片,約定每件影片之報酬為新臺幣8萬元。
- 2017年6月,自由台灣黨於驗收影片時主張影片成品有瑕疵,僅支付8萬元後,便拒絕支付剩餘的24萬元報酬,被臺北地院判決一審敗訴,必須給付剩餘未給的報酬[10]。
- 2019年7月,自由台灣黨與製片師達成和解。
蔣公陵寢潑漆事件
初始
- 2019年2月28日,由時任自由台灣黨黨秘書長李嘉宇,率領群眾闖入大溪慈湖陵寢,朝蔣介石靈柩及周圍陳設潑灑紅色油漆洩憤。
- 現場犯案人士十一人分別為32歲前黨工李嘉宇、37歲陳俞璋、21歲莊承澔、23歲郭潤庭、21歲郭蕎瑛、21歲羅宜、24歲楊侒橙(前黨工李嘉宇妻)、24歲周維理、30歲王騰葦、22歲張閔喬、20歲邱峻翔。
起訴內容
桃園地檢署事後將十一人依《刑法》公然侮辱墳墓、公眾紀念處所、毀損、妨害公務等罪嫌起訴。
判決結果
- 桃園地院審結,將十一人分別依毀損、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五十五日到五十九日不等。
- 被控公然侮辱墳墓、紀念碑部分,法官認為其行為與刑法侮辱的抽象謾罵有別,判處無罪。
- 前黨工李嘉宇、陳俞璋被依毀損罪判拘役五十九日,莊承澔、郭潤庭、郭蕎瑛、羅宜、周維理、王騰葦、張閔喬、邱峻翔被判拘役五十五日,前黨工李嘉宇之妻楊侒橙因當時與蔣姓陵寢官發生拉扯,被法官依妨害公務罪判拘役五十九日。
參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
僅包含向 內政部民政司登記在案者 圖例: 現存主要政黨、 現存其他政黨、失聯、解散、撤銷備案或廢止備案政黨 |
1990年代前 | |
---|
1990年代 | |
---|
2000年代 | |
---|
2010年代 | |
---|
2020年代 | |
---|
|
|
---|
|
概述 | |
---|
組織 | |
---|
術語 | |
---|
歷史 | |
---|
| 1949年前 | |
---|
1949-1979 | |
---|
1979-1996 | |
---|
1996-2008 | |
---|
2008-2016 | |
---|
2016至今 | |
---|
|
|
---|
文件 | |
---|
其他 | |
---|
|
|
---|
背景 | | |
---|
主要條目 | |
---|
抗議者 | 參與團體 | |
---|
知名人物 | |
---|
組織、社群代表 | |
---|
樂團、藝人代表 | |
---|
企業代表 | |
---|
|
---|
反對抗議 群眾者 | |
---|
政府方面 | |
---|
出關播種 後續衍伸 | |
---|
藝術創作 與口號 | |
---|
相關條目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