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煜

焦煜
大明福建布政使司左參議
籍貫宁国府太平县
族裔漢族
字號字伯升
出生十二月二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劉氏
出身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及第

焦煜(1492年—?),字伯昇直隸寧國府太平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治《詩經》,行一,由國子生中式應天府鄉試第九十四名舉人,年三十二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四十六名,第二甲第一百三十三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谳决明慎,无敢干以私。历迁浙江按察佥事,分巡杭、严、金、衢、嘉、湖,所属多白役肆虐,煜痛加裁抑。一日偕僚佐出,有瞽妇赴诉,大呼孰为焦青天者,同官有愧色。海盐地濒海患潮,檄守令筑石堤七百余丈,立陡门四,以时潴泄,至今赖之。事载《石塘纪略》。嘉靖十六年(1537年)十一月升福建左参议,杭人罢市追送祀。煜子焦陵,祠中。著有《鼓缶集》。[3]

家族

曾祖焦堯看。祖父焦惠榮。父焦志刚。母陈氏。具庆下。弟然、爖、炜、熙、炯、烈、炬、燦、煌[4]

參考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寧國府志》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