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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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福建按察司佥事 |
籍貫 | 江西撫州府崇仁縣民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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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振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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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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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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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王氏,继娶陳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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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案(1488年—?年),字振文,江西撫州府崇仁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治《詩經》,行二,由縣學生中式壬午科(1522年)江西鄉試第三十八名舉人,年三十六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八十七名,第二甲第七十八名進士[1][2]。官至福建按察司佥事。
家族
曾祖劉子绎。祖父劉璲,通判。父劉崇,教谕,贈禮科给事中。嫡母熊氏、盧氏、杨氏,封太孺人;生母陳氏。慈侍下。兄劉冣,正德十二年進士、禮科给事中;劉寯,正德九年進士、南京刑部郎中;弟劉宴[3]。
参考资料
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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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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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14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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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6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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