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仁(1489年—1552年),字元夫,號吾西,山东兖州府東平州東阿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治《詩經》,正德十四年(1519年)由縣學生中式己卯科山東鄉試第一名舉人(解元),年三十五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一百五名,第三甲第二百六十三名進士[1][2]。初授行人司行人,七年戊子典试陕西,十一月选授吏科给事中。八年三月大学士杨一清弹劾陕西管粮佥事张崇德贪酷,李仁奉命勘察,上奏张崇德擅伐贺兰山木,科罚民财,缮造公廨及淫刑棰死军职事俱实,崇德被革职为民。九年(1530年)六月升礼科右给事中,十年十月升礼科左,十一年三月以论救户科给事中孙应奎,下锦衣卫执送镇抚司拷讯,法司论杖赎还职,诏仍罚俸一年。十一年四月升户科都给事中,十二年四月考察以浮躁浅露,降为直隶開州判官,在任四年,升漢陽府通判,再转南京刑部员外、郎中,丁母忧归。服除,授北京户部郎中,奉命督运江淮。事竣,以宿望推升河南按察司副使,转布政司右参政。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九月升太仆寺少卿,二十六年四月升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二十八年二月升右副都御史、巡抚宣府,未赴任,即与大同巡抚郭宗皋互调,改任大同巡抚,上任四月,虜寇于当年秋八九月大举入寇宣大,溃墙深入,一路入侵到大同宁武,一路侵入到宣府镇城,李仁因此被弹劾免职,并贬为边方杂职。二十九年四月降补陕西延安府神木县典史,当年秋赴任中途生病,即告病归乡,三十一年六月去世,享年六十四[3]。著有《吾西遺稿》。
曾祖李勝。祖李祥。父李瑄,典史。母胡氏。慈侍下,兄蘭、蓁(省祭官)、莘、弟蕃[4]。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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