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褎(1488年—1551年),字邦進,號骝山,福建福寧州寧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治《礼记》,行六,由國子生中式癸酉科(1513年)福建鄉試第三十七名舉人,年三十六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二十五名,第二甲第五十七名進士[1][2]。三年正月选授雲南道监察御史,弹劾侍郎胡瓒提督大同逗遛,疏立献庙,疏吏部尚书廖紀私阁臣所亲,因乞终养。家居十余年,起复原职,巡按江西。夏言为首辅,欲毁坏民居以扩充苑囿,陈褎写书信以讽之,云费鹅湖之变几至灭族,相公方缔欢鱼水,当造福子孙。霍韬叹曰真御史也。左迁韶州府推官,复谪为泗州判官。久之,升为慈溪县知县,毁淫祠,改以祠呉相阚泽、唐相房琯之有功德于慈溪者。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升任直隶松江府同知。二十三年升广西兵备佥事,整饬左江兵备,有平獞贼功,寻致仕。三十年八月十五日卒。
著《礼记正蒙》、《骝山集》行世。
曾祖陳畊。祖父陳和,學正,贈刑部郎中。父陳宇。母鄭氏。具庆下。兄文、方、卞(典膳)、陳褒(甲戌進士)、雍(监生)、弟衮、充、言[3]。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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