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有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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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广布政使司左参政 |
籍貫 | 直隶淮安府山阳县民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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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貞甫,號筠亭,又號慎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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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三月初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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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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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聘倪氏,娶张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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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有恒(1490年—?年),字貞甫,号筠亭,又号慎斋,直隶淮安府山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治《礼记》,行一,由國子生中式己卯科(1519年)應天府鄉試第九十五名舉人,年三十四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二百十一名,第二甲第三十六名進士[1][2]。授南京户部主事,历升员外、郎中,出为福州府知府。调處州府,升浙江按察司温處道副使,嘉靖十九年(1540年)三月升湖广布政司左参政。
家族
曾祖胡銘。祖父胡祐。父胡淮。母鄒氏。慈侍下。弟有容、有执、有为[3]。
参考资料
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應天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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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13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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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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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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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14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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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6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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