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书翻譯的時程很長----也正好對比詹姆斯一世統治期間爆發1605年的火藥陰謀以及基層新教信仰的擴張,下議院的選出的新教代表的“草根性及鬥爭性”攪動了政治、社會上的秩序,1603年詹姆斯一世繼承英格蘭王位初期曾說:「下議院是具無腦的軀體。成員們以紊亂的舉止表達他們的意見;在他們的會議中除了哭聲、喊聲和混亂,甚麼都聽不見。我感到驚訝的是我的祖先居然曾經允許這樣一個機構的存在」。
( " The House of Commons is a body without a head. The members give their opinion in a disorderly manner; at their meetings nothing is heard but cries, shouts and confusion. I am surprised that my ancestors should ever have permitted such an institution to come into existence.")
在許多流亡的英國保王派同鄉的影響下,霍布斯決定撰寫一本書以闡述政府的重要性和政治混亂所造成的戰爭。全書架構是根基於1640年所寫的一篇未發表的論文上。在霍布斯看來,國家就像一個偉大的巨人或怪物(利維坦)一般,它的身體由所有的人民所組成,它的生命則起源於人們對於一個公民政府的需求,否則社會便會陷入因人性求生本能而不斷動亂的原始狀態。全書以一篇「回顧與總結」作終,霍布斯總結道人民無論如何都不能違背與國家簽下的社會契約,然而,霍布斯也討論到了當利維坦無法再保護其人民時,這個社會契約便會等於無效。由於當時英國的局勢縱容對於宗教教條的批判,霍布斯的理論也因此更無所忌諱。利維坦的初版名為Elementa philosophica de cive。
人類的自然狀態下,有一些人可能比別人更強壯或更聰明,但沒有一個會強壯到或聰明到不怕在暴力下死亡。當受到死亡威脅時,在自然狀態下的人必然會盡一切所能來保護他自己。霍布斯認為保護自己免於暴力死亡就是人類最高的需要,而權力就是來自於這種需要。在霍布斯所描述的「自然狀態」(state of nature)下,每個人都需要世界上的每樣東西,也就有對每樣東西的權力。但由於世界上的東西都是不足的,所以這種爭奪權力的「所有人對所有人的戰爭」(every man is enemy to every man)(war of all against all)便永遠不會結束。而人生在這種自然狀態下便是「孤獨、貧困、污穢、野蠻又短暫的」(solitary, poor, nasty, brutish and short)(xiii)。
利維坦國家在防止侵略、發動戰爭對抗他人、或是任何有關保持國家和平方面的事務上是有無限威權的。至於其他方面,國家是完全不管的。只要一個人不去傷害別人,國家主權是不會去干涉他的(不過,由於在國家主權之上並沒有任何更高的權力,沒有人可以防止國家破壞這規則)。在事實上,這種主權的行使程度是以主權對自然法的責任為限的。雖然主權並沒有立法的責任,但它也有義務遵守那些指定了和平界線的法律(自然法, the law of nature),也因此這種限制使得主權的權威必須遵守一種道德責任。一個主權也必須保持國內的人格平等,因為普通人民都會被主權的光輝所掩蓋;霍布斯將這種光輝與太陽的陽光相比,既然陽光耀眼無比,普通人也會因此褪色。在本質上,霍布斯的政治原則是「不要傷害」,他的道德黃金律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xv, 35)。也是從這裡霍布斯的道德觀與一般基督教的黃金律「己所欲,施於人」產生差異,霍布斯認為那只會造成社會混亂罷了。
而且,霍布斯的理論其實更奠基了現代自由主義的政治哲學思想:他提出國家機器所擁有的政治權利歸根到底是源自於人民之間所訂立的社會契約,而社會契約是人民基於對混亂的自由狀態的恐懼而制定的,人民放棄部分個人權力以授予君主 / 國家機器治理社會的最高權力,是一個基於自己理智判斷所作出的自願決定。這根本理念顛覆了當時「君權神授」(Divine rights of kings)和中世紀封建時代「統治者的政治權力源自於神靈的賦予及統治者的美德」的觀念,因為霍布斯觀點強調國家政權的產生及合法性終究到底源於人民(即被統治者)自己的決定。霍布斯理論更奠基了往後的「權力來自被統治者的許可」(Consent of the governed)的理念。
爭論
與布蘭豪
在回到英國之後,霍布斯重新開始進行他的哲學原理研究。他在1654年出版了De Corpore,同年也發表了一篇短論文Of Liberty and Necessity,由一名與霍布斯熟識的主教約翰·布蘭豪(John Bramhall)出版。布蘭豪是一名忠誠的阿民念主义者,他在認識霍布斯之後便經常與之辯論,兩人以書信私下往來的方式進行辯論和交換意見,不過霍布斯並沒有公開這些信函。後來一名霍布斯的法國友人偶然間發現了一封霍布斯回信的抄本,便將其公開出版並附上「豪華的讚美言詞」。布蘭豪對此相當不滿,於是在1655年將所有兩人來往的書信都公諸於世(以A Defence of the True Liberty of Human Actions from Antecedent or Extrinsic Necessity為標題出版)。接著霍布斯在1656年寫下了「論點石破天驚」的Questions concerning Liberty, Necessity and Chance回覆主教,這封信或許是第一篇詳細闡述了決定論的心理學原則的文件,霍布斯的理論也成為了自由意志爭論的歷史中重要的一部分。主教在1658年以一篇Castigations of Mr Hobbes's Animadversions回覆,不過霍布斯並沒有注意到這份回覆。
與沃利斯
除了與布蘭豪的爭論外,霍布斯自從於1655年出版De Corpore開始也與其他學者產生不少衝突。在《利維坦》中他挑戰了當時的學術界。在1654年,牛津大學的天文學教授塞思·沃德(Seth Ward)在一篇名為Vindiciae academiarum的文章中回覆了霍布斯對於學術界的挑戰。霍布斯在De Corpore哲學原理中的許多錯誤—尤其是在數學上的錯誤也招致了幾何學教授約翰·沃利斯的批評。沃利斯在1655年出版的Elenchus geomeiriae Hobbianae中詳細解釋了霍布斯哲學原理的錯誤,他批評霍布斯以邏輯推理的方式作為數學演算的主軸,並揭露了霍布斯在數學上的許多漏洞。由於霍布斯在演算上缺乏精確的計算,造成他經常使用證據不足的假設來解決原理的問題,由於他的興趣只限於幾何學上,因此他對於數學的整體領域並沒有很清楚的概念。這些問題都使得霍布斯的哲學原理大受批評。最後霍布斯在1656年發行英文版本的De Corpore時便刪除了一些被沃利斯揭發的嚴重錯誤,但他仍然在1656年的Six Lessons to the Professors of Mathematics一系列文章裡反駁沃利斯的批評。沃利斯接著寫了一篇論文反駁霍布斯的論點,並趁著霍布斯發行De Corpore英文譯本的期間繼續批評他在數學上的錯誤,霍布斯則以數篇論文反擊。但沃利斯輕易的以一篇回覆(Hobbiani puncti dispunctio, 1657)擊倒霍布斯的論點。最後霍布斯拒絕再回覆沃利斯,兩人的爭論暫時停息。
霍布斯在1658年發表了他的哲學原理的最後一個部分,將他已經計畫二十年之久的整套原理加以總結。他在De Homine一書裡闡述了整套原理的運作,這套哲學原理也與他在政治哲學上的主張相連。同時期沃利斯則發表了微積分的一般原理(Mathesis universatis, 1657)。這時研究工作已經告一段落的霍布斯決定再度挑起爭論,他在1660年春季再度發起攻勢,將六篇論文以Examinatio et emendatio mathematicae hodiernae qualis explicatur in libris Johannis Wallisii為標體出版,批評當時新的數學分析方式。不過這次沃利斯並沒有上當,選擇沉默以對。霍布斯接著試著提起另一個古老的數學問題—加倍立方體問題(Doubling the cube),他私下從法國一位匿名人士信中得知了問題的解答,試圖以這個問題混淆他的批評者。但很快的沃利斯便公開的駁倒了這個解答。霍布斯在1661年底重新以拉丁文出版了這一系列論文(並稍微修改之)並加上替自己辯護文章,在這本名為Dialogus physicus, sive De natura aeris的書中霍布斯還攻擊了罗伯特·波义耳及其他沃利斯的朋友。這次霍布斯改變一貫論調,主張波义耳等人的實驗紀錄—1660年的New Experiments touching the Spring of the Air只不過是證實了他早年提出的推測理論,他並且警告這些新生代的「學者」必須接手他早年未完成的研究進度,否則既有的實驗結果便會毫無進展。然而波义耳等人很輕易的便駁倒了這種站不住腳的批評,緊接著沃利斯寫了一篇名為Hobbius heauton-timorumenos(1662)的諷刺作品來挖苦霍布斯。在這次慘痛教訓之後霍布斯便不再參與科學界的爭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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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何學
在經過一段時間的沉寂後,霍布斯又開始了他人生中第三階段的爭議行動,並且一直維持至他九十歲為止。第一份引發爭議的文章是在1666年發表的De principiis et ratiocinatione geometrarum,霍布斯以此攻擊當時的幾何學界教授。三年之後他將他的三篇數學論文集中於Quadratura circuli, Cubatio sphaerae, Duplicitio cubii發表,很快的這些文章再度被沃利斯駁倒,但霍布斯仍不放棄,又出版了回應批評的版本,但沃利斯仍在當年年底再次駁倒新的版本。這一系列的爭論一直要維持至1678年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