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讀,中國古代職官名稱。
沿革
北朝
南北朝北魏始設侍讀,隨侍皇帝讀經。東魏、北齊沿置。西魏設為王公屬官,北周沿置,並為太子屬官。
南朝齊設侍讀為宗室諸王屬官,梁設為太子、王公屬官。掌導讀經史,皆非常設。[1]
唐朝
唐朝開元初年選擇精文辭、工書法的學者充任侍讀,於十王宅教導諸王。[1]
宋朝
北宋置侍讀,選授有學術之學士、侍從,職責為經筵、太子進講及顧問經史,元豐改制時定為正七品。[1]
明朝
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年)於翰林院置侍讀2員,即翰林院侍讀,秩從五品,掌講讀經史,品秩及職掌與侍講相同,但位在侍講之前。永樂年間,特簡侍讀、侍講入值文淵閣參與機要政務,稱為「閣臣」,但不屬內閣職官,也不得與奏事官員溝通關說。[1][2]
清朝
翰林院侍讀
清朝沿置翰林院侍讀,內閣侍讀學士出缺時,翰林院侍讀有奏補資格。
順治元年(1644年)定為正六品,置2員,皆為漢缺。十五年(1658年)增置漢缺1人,共3員。康熙九年(1670年)增置滿缺3人,共6員。雍正三年(1725年),改品秩為從五品。乾隆五十年(1785年),裁減滿缺1人,定為滿2員、漢3員。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各增置1人,定為滿3員、漢4員,升為正五品。宣統元年(1909年)改品秩為從四品。
翰林院侍讀為翰林、詹事專缺,由翰林院修撰、編修、檢討、詹事府左右中允、左右贊善升補。例外於翰詹不敷升轉時,以部院進士出身司員升用,稱為「外班翰林」。
翰林院侍讀職掌協助典籍纂修、撰述,起擬祝文、祭文、冊文、碑文等,並於經筵時值勤隨侍,選值南書房,選充尚書房教習,纂修實錄、史志時充提調官、纂修官、協修官等職位。
[1][3][4]
內閣侍讀
順治二年(1645年)創設侍讀於內閣屬官,即內閣侍讀,初定為四品,後改正六品,置滿洲缺11員、蒙古缺2人、漢軍缺2人、漢缺2人,共17員。滿洲侍讀其中5人處理清文、6人兼理清漢文。
康熙九年(1670年)增設蒙古缺2人、漢軍缺2人,裁撤漢缺2人,定為總共19員。三十八年(1699年)裁減滿洲缺清文1人、清漢文2人;隨即又各增置1人,定清文、清漢文各5人。雍正四年(1726年)復置漢缺2人。定制共21員至清末。
內閣侍讀職掌校勘題奏本章、檢核繕籤票擬事務,侍讀學士出缺時,內閣侍讀亦有奏補資格。內閣侍讀出缺時,由內閣中書、內閣典籍、中書科中書、部院主事奏補。[1][3][4]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1.3 1.4 1.5 呂宗力編,《中國歷代官制大辭典(修訂版)》(北京:商務印書館,2015年1月),頁563。
- ^ 張廷玉等奉敕修,《明史》,卷七十三,志四十九,職官二,翰林院。
- ^ 3.0 3.1 朱金甫、張書才編,《清代典章制度辭典》,(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年7月,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工具書叢刊),頁385。
- ^ 4.0 4.1 趙爾巽等修,《清史稿》,卷一百十五,志九十,職官二,翰林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