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兵部尚書,是中国明朝六部中兵部的最高級長官,雅稱為“大司馬”,負責掌管全國衛所軍官的選拔授予、訓練、車輛、武器管理等政令[1],為正二品[2]。
明朝兵部尚書中,有指揮京師保衛戰的于谦,有指挥宁锦之战的袁崇焕,以及明亡后抵御清朝部队的史可法,也有投降清朝的洪承疇等人。永樂遷都后,明朝設置南京六部,多半為虛銜,不過南京兵部尚書負責舊都金陵的防守工作。
明朝洪武元年,朱元璋设置兵部。洪武六年,增设兵部尚书和兵部侍郎各一人,并在總部、駕部、職方部这三个部门各设郎中、員外郎各一人、主事各两人,隸屬中書省。洪武十三年(1380年),因胡惟庸案,明太祖朱元璋罷黜宰相与中書省[3],并仿照《周官》六卿之制,直屬六部,并各設尚書、侍郎各一名。每部分四屬部,每屬部設郎中、員外郎、主事各一人。次年,增试侍郎一人。洪武二十二年,改總部為選部。洪武二十九年,定為武選、職方、車駕、武庫四司,皆稱清吏司[4]。景泰年間,增設尚書一人,協理部事。天順初年罷免。隆慶四年,添注侍郎二人,后罷免。萬曆末年重設[5]。
明朝,兵部尚書、或侍郎或都察院右都御史參與協理京營戎政,掌管京營操練。永樂年初設置三大營(神機營、五軍營及三千營),總屬武將。景泰元年,設提督團營,命兵部尚書于謙兼領,之後罷去。成化三年,再設,以本部尚書或都御史兼任。嘉靖二十年,命尚書劉天和輟離部務,另給關防,專理戎政,之後改由兵部侍郎協理戎政。萬曆九年裁革,十一年複設。天启初年,增設協理一人,后革除。崇禎二年,再設,以庶起士劉之綸為兵部侍郎擔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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