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上海话拼音:xhin'oequ,发音:[ʑìn.ø̋tɕʼy᷆])是中國上海市的一个市辖区,全区面积37.37平方公里,与6个区接壤。区境东与黄浦区、虹口区交界,西与长宁区、普陀区为邻,南与徐汇区衔接,北与宝山区毗连。2015年10月13日,闸北区併入静安区[2]。區人民政府駐江寧路常德路370號。
歷史
静安区因千年古刹静安寺(始建于公元247年)而得名。相传静安寺建于三国吴赤乌年间,南宋嘉定九年(1216年)从松江(今苏州河)北岸迁来今址(今常德路、南京西路、华山路、愚园路间),香火甚旺,为江南名刹。全上海的第一条现代交通线路即于20世纪初出现并连接静安寺至外滩。
静安区境內的陸地在晉朝至唐朝期間形成。唐朝天寶十年(751年),當地屬於華亭縣高昌鄉。1945年建区时,取境内寺名命名为静安区。當時靜安区东起泰兴路、茂名路,西至江苏路,南起长乐路。北至新闸路、梵皇渡路。1949年5月,上海戰役结束后,新政权接管靜安區後更名為靜安寺區。1950年6月,名稱改回靜安區。1956年撤销靜安寺區,常德路以东部分并入新成区,以西并入长宁区。1959年12月(一說1960年1月),撤销江宁、新成两区,當局將江宁区全部以及成都北路以西的新成区部分和长宁路、镇宁路以东的长宁区部分划归新設置的靜安區。[3][4]
行政区划
目前静安区现下辖13个街道、1个镇:[5]
江宁路街道、石门二路街道、南京西路街道、静安寺街道、曹家渡街道、天目西路街道、北站街道、宝山路街道、共和新路街道、大宁路街道、彭浦新村街道、芷江西路街道、临汾路街道和彭浦镇。
人口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户籍人口305,766人,常住人口246,788人。原闸北区并入后,户籍人口999,178人,常住人口1,077,284人。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常住人口为975,707人。
建筑
静安区区内著名地标有:静安寺、静安公园、静安寺广场、上海展览中心(原中苏友好大厦,是上海市重要官方会议场地之一)、南京西路高档商业娱乐休闲街(包括上海恒隆广场、中信泰富广场、梅龙镇伊势丹等)、百乐门大舞厅、上海商城、上海电视台、华山医院等等。
静安区亦由于历史原因和地理位置的独一无二,成为上海高档宾馆酒店最为集中的地区。区内云集:上海波特曼丽思卡尔顿酒店、希尔顿饭店、国际贵都大酒店、锦沧文华大酒店、上海宾馆、静安宾馆、百乐门大酒店。
轨道交通
宗教
静安区内有诸多寺庙,如静安寺、玉佛寺等,静安区的区名即得名于静安寺。
静安区内在历史上教堂众多,现在仍然开放的基督教堂有怀恩堂(宋庆龄基金会所在地)、新恩堂等;天主教堂有大田路小德肋撒堂等。
文化
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静安区素以深厚的文化底蕴为积淀,诞生和出现过许多文化名人,也是政治人物的常到之处。如宋氏家族(蒋中正和宋美龄的中式世俗及西式教堂婚礼即在区内举行)、张爱玲(故居愚园路常德路口的爱丁顿公寓)、施蛰存等等。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
2010年11月15日,胶州路一幢28层的公寓大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造成58人死亡,受伤人数71人。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
---|
四类功能区域 | 都市功能优化区 | |
---|
都市发展新区 | |
---|
新型城市化地区 | |
---|
综合生态发展区 | |
---|
|
---|
中央商务区 | |
---|
主要公共活动中心 | |
---|
商业网点 | |
---|
卫星城 | |
---|
“一城九镇” | |
---|
新城1 | |
---|
中心镇2 | |
---|
公告开发区 | |
---|
产业基地 | |
---|
产业区块 | |
---|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 |
---|
工业区 | |
---|
示范居住区 | |
---|
国家康居示范工程 | |
---|
大型居住社区4 | |
---|
1 新城是以区(县)政府所在城镇、或依托重大产业及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发展而成的中等规模城市。
2 中心镇是由市域范围内分布合理、区位条件优越、经济发展条件较好的集镇,依托产业发展而成的小城市,规划中心镇22个。
3 怡东花园同时为国家康居工程智能化专项。
4 参照2010年1月于上海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和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第二批选址规划》。
5 A类综合客运交通枢纽是指以航空、铁路等大型对外交通设施为主体的综合交通换乘枢纽,配套设置轨道交通车站、公交枢纽站、社会停车场、出租车营运站等市内交通设施,形成一体化市内外综合交通枢纽。 |
|
---|
第一批 (12个) | |
---|
第二批 (14个) | 省会、 自治区首府、 副省级城市 | |
---|
地级市 | |
---|
直辖市城区 | |
---|
县级市 | |
---|
|
---|
第三批 (27个) | |
---|
第四批 (34个) | |
---|
第五批 (89个) | 省会、 自治区首府、 副省级城市 | |
---|
地级市 | |
---|
直辖市城区 | |
---|
县级市、 地级市辖区、 县、 旗 | |
---|
|
---|
第六批 (133个) | |
---|
注1: 中央文明办自2005年开始每隔三年分别评选出一批全国文明城市,至2020年已经产生6批。 注2:从第二批起每一批评选时均会对之前评选的城市进行复查, 删除线为未通过最近一次复查确认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城市。 注3: 方框内为因行政区划调整被裁撤的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