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臺南公園管理所位於臺南市北區的臺南公園裡,於民國九十二年(2003年)5月13日公告為臺南市市定古蹟[1]。該建築在臺灣日治時期時是公園治安的管理中心,現在則是臺南公園駐警隊所在地[2]。
該建築為西洋式建築,屋身不大,由老古石砌建,門前設有高臺[2]。左前屋簷下有兩根仿神社鳥居的木柱,而在木柱中間有一平臺,過去可能放有「招魂碑」[2]。而在其側面亦有開窗,並有一門上寬下窄,形狀亦似鳥居,與前面所提到的木柱為將東洋建築元素注入西洋式建築的例證[2]。正面立面則為英國都鐸式風格,建築為將台灣傳統建材、東洋建築元素,注入西洋式建築的例證。
原臺南公園管理所建築不用常見的清水紅磚與洗石子,而改採用硓𥑮石作牆面的原因,據范勝雄〈台南公園古石屋探源〉認為應該是在臺南公園開園時,拿被拆毀的大北門月城的築城石材硓𥑮石來作為建材使用[3](臺南公園原為臺灣府城北段城垣通過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