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不同(1905年2月11日—1968年12月30日)[1],字恒全,又名純一,安東省孤山縣(今屬遼寧莊河)人,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学家、政治人物。[2][3][4]
1922年畢業於孤山培英中學,1925年毕业于山东烟台益文商业专门学校[4]。1926年,進入广东黄埔军校第四期政治科,毕业后被派往东北工作。1929年来到天津擔任中国国民党天津市党部整理委员会委员,1930年擔任天津市党部执行委员兼训练部长,1932年擔任天津市党部肃反专员。1933年,因反对天津比商电车公司加价之事,与天津市市长周龙光发生磨擦而去职。转任中国国民党河南省调查专员,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调查处总监督。[2][5]
其後赴英国留学伦敦大学,[4][2]畢業後归国任教重庆复旦大学。[2]1942年,出任訓政時期国民政府立法院第四届立法委员。[6]1948年,当选行宪後第一届立法委员,又兼任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组织部设计委员[2][5]。
1951年,以奉通緝在案,并經內政部彙案函准立法院查明於第四會期未報到出席,註銷名籍[7][5]。
1949年11月經南京市委統戰部介紹到北京革大政治研究院一班學習。1950年畢業後,派往西北地區參加土地改革工作後擔任西北大学教授、西安市政協委員[8][2][4][5]。
1957年反右运动发生,被打成“極右分子”[9]。1960年8月調任陝西財經學院圖書館資料室工作,1962年2月24日恢復教授職務, 文化大革命時遭迫害投進監獄,1968年12月30日死於獄中[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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