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韶(1895年—1960年4月6日)[2],字真吾,直隶宝坻人。中华民国军事将领,长期追随新桂系李宗仁。[3]
生平
王鴻韶曾就读于宝坻东关小学堂、北京清河陆军预备学校。
1916年8月,毕业于保定军官学校第三期炮科一连,分发直隶陆军服务,历任直隶陆军第5混成旅炮兵营排长、连长、营长等职。
1925年2月,升任国民联军西北陆军独立炮兵团副团长。
1927年12月19日,升任第四集团军第十八军副参谋长(军长:陶钧,副军长:张义纯)。
1934年3月,任广西省政府驻南京代表。
1937年8月,陆军大学特别班毕业,派任广西全省国民军事训练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黄旭初)。
1940年7月19日,授少将,并升任第五战区参谋长(司令长官:李宗仁)。
1945年,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汉中行营参谋长。
1945年6月28日,晋升中将。
1945年2月11日,所部改称汉中行营,仍任参谋长。
1945年9月9日,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北平行营参谋长。
1946年9月1日,国民政府主席北平行辕参谋长。[3]
1948年,王鴻韶在河北省第二選區当选第一届中华民国立法委员[4][3],并任立法院国防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3]。
1949年,离开内地,经由香港转赴台湾,仍任立法院立法委员。[3]
1960年4月6日,王鴻韶病逝。[4]
著作
参考文献
- ^ 宝坻县志编修委员会. 宝坻县志. 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1995.05.
- ^ 生年1895年据《保定军校千名将领录》第46页
- ^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尤文远、马永祥主编,保定军校千名将领录,方志出版社,2001年,第46页
- ^ 4.0 4.1 河北省第二區選出之立法委員王鴻韶,安徽省第一區選出之立法委員陸福廷於民國49年4月6日7日先後病故,自應依法分別註銷其名籍,(49)台統(一)義字第2337號(49.05.24),總統府公報第112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