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光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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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东按察司副使 |
籍貫 | 河南彰德府安陽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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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戊子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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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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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配李氏,累封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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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 (子)养浩、养淳、养濂、許㠐齡(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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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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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光大(1528年—?),字子乾,號致斋,河南彰德府安陽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河南鄉試第六十二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二百七十名進士[1][2]。工部观政,四十五年六月授南宫知县,丁忧。隆慶五年(1571年)二月復除枣强县,五月升户部主事,万历四年(1576年)四月升员外,八月选通政司右參議,五年十月升左參議,十二月降平度州知州,六年六月升南户部员外,八年正月升郎中,十年七月升巩昌知府,十六年闰六月升山东副使,十九年五月致仕。
家族
曾祖許顯,庠生;祖父許懷,贈兵部主事;父許復禮,兵部主事贈郎中。母趙氏(贈安人);繼母崔氏(封安人)[3]。弟許光祖(舉人)、光裕(庠生)。
参考文献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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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胡嘉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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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南宮縣知縣 1566年-156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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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楊永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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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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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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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7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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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31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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