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英語:National Financial Regulatory Administration),规范化简称金融监管总局[1][2],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23年5月设立的,主管银行、保险等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国务院直属机构[3]。
2023年3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并吸纳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4]。
2023年5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揭牌,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证监会主席易会满等出席了揭牌仪式[5]。
2023年7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省市两级派出机构挂牌[6]。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承担下列职能:[7]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设机构为正司局级,对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设置下列机构[7][8]: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简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金融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是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设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副部级派驻机构。
2003年,设立中国共产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局),是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2014年12月,中共中央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为派驻全覆盖确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10]。2015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中办发〔2015〕55号)撤销监察部驻各单位监察局,中央纪委驻各单位纪检组为对外工作联络的唯一名称[11],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共设置47家派驻机构,其中20家为单独派驻机构,27家综合派驻机构负责监督119家单位。中央纪委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组负责单独监督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10]。
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施行后,调整组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单独派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改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金融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
撤销后保留办事机构:安置印支难民(民政部)
01. 外交部 部长:秦刚(兼)→ 王毅 02. 国防部 部长:李尚福(兼)→ 董军 03.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主任:郑栅洁 04. 教育部 部长:怀进鹏 05. 科技部 部长:王志刚 → 阴和俊 06. 工业和信息化部 部长:金壮龙 07. 国家民委 主任:潘岳 08. 公安部 部长:王小洪(兼) 09. 国家安全部 部长:陈一新 10. 民政部 部长:唐登杰 → 陆治原 11. 司法部 部长:贺荣 12. 财政部 部长:刘昆 → 蓝佛安 1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部长:王晓萍
14. 自然资源部 部长:王广华 15. 生态环境部 部长:黄润秋(九三学社) 16. 住房城乡建设部 部长:倪虹 17. 交通运输部 部长:李小鹏 18. 水利部 部长:李国英 19. 农业农村部 部长:唐仁健 → 韩俊 20. 商务部 部长:王文涛 21. 文化和旅游部 部长:胡和平 → 孙业礼 22.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任:马晓伟 → 雷海潮 23. 退役军人事务部 部长:裴金佳 24. 应急管理部 部长:王祥喜 25. 中国人民银行 行长:易纲 → 潘功勝 26. 审计署 审计长:侯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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