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国务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13年3月至2018年3月)所产生的同一时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第十二届国务院总理由中共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担任。本届政府对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
除国务院办公厅外,第十二届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6个、办事机构4个、直属事业单位13个、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6个。
机构设置
2013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1][2]。根据此次改革方案,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副部级机构增减相抵数量不变。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第十二届国务院设置下列机构:
(监察部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国务院序列,编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教育部对外保留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保留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环境保护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加挂国家版权局牌子。)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与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
(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国家保密局与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与中央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序列。)
组成人员
常务会议组成人员
各组成部门负责人
根据机构排序,第十二届国务院组成部门历任负责人如下:
人事变动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