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洪事件是1933年英屬緬甸的緬甸公司(英語:Burma Corporation Limited)為了開發爐房銀礦(炉房是一个银矿地名,面积约15平方公里,地处班老、永邦部落的交界处。清初属班老辖地,清末直到民国时期属班洪辖地。[1])進入班洪地區後,1934年2月英軍與當地佤族居民發生的武裝衝突。這一事件導致了中英重啟邊界談判。[2][3]1935年緬甸公司的撣邦(佤邦屬於撣邦第二特區)銀礦產量是582.6萬金衡盎司。[4]
1941年6月18日,中英兩國政府換文規定中國有投資緬甸爐房礦產企業最多49%的權利。196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緬甸簽訂《中緬邊界條約》放棄此權利。[5][6]
参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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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条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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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边界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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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与冲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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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边主要城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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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口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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