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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
李伟(1963年5月—),男,北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中共北京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法常务副书记、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等职[1][2]。
生平
1982年12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20年8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宣布,李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李伟此前最后公开露面在2020年8月17日。被查前,李伟的前下属北京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林向阳被查,北京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王晓明也于2018年5月坠楼身亡[2][3]。
2021年1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经立案审查调查、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对李伟处以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4][5]。1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决定对李伟实施逮捕[6]。9月7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李伟受贿一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2001年7月至2019年10月,被告人李伟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煤炭购销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96.3481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李伟的刑事责任。李伟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没有当庭宣判[7]。2022年3月18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李伟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李伟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8]。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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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模版介绍自2017年10月24日 中共十九大闭幕至2022年10月22日 中共二十大闭幕期间,中国共产党的反腐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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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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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治局 |
- 习近平(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中央军委深改组组长)
- 赵乐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 杨晓渡(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察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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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 国家监委 |
- 刘金国(中央纪委副书记)
- 杨晓超(中央纪委副书记兼秘书长)
- 李书磊(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主任)
- 徐令义(中央纪委副书记)
- 肖培(中央纪委副书记)
- 陈小江(中央纪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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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纪委 |
- 张又侠 上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央军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 张升民 上将(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军委委员、中央军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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