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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强」。
刘国强(1953年12月—),男,辽宁本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大连铁道学院(今大连交通大学)电气工程系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毕业,东北大学自控系工企自动化专业研究生,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专家津贴待遇。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生平
1968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本溪钢铁公司技术员、车间副主任、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本溪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等职。2001年5月,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1]。他主管工业和安全生产工作。2005年2月14日,辽宁孙家湾矿难爆发,200余名矿工死亡,刘国强被停职检查[2]。2013年1月,任政协辽宁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2017年1月,不再担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3]。
2020年7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劉國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4]。
2021年1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给予刘国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辽宁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5]。通报显示,刘国强除了收礼敛财、对家人失管失教、违反保密规定等,还存在诸如初心不正、思想不纯,与党离心离德的问题,以及盲目听信“政治骗子”,花费巨资跑官买官被骗。
2021年8月19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刘国强受贿一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6年至2020年,刘国强利用担任辽宁省副省长、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和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247亿余元。刘国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他的涉案金额是中共十八大以来辽宁省落马的省部级干部之最,是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1.46亿元)的两倍有余[6]。
2022年10月8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处被告人刘国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家庭
- 其妻陈持平为本钢国贸公司辽本公司副经理,2009年6月1日结束对巴西铁矿的考察后,乘坐法航AF447航班返航时遇难[7]。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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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模版介绍自2017年10月24日 中共十九大闭幕至2022年10月22日 中共二十大闭幕期间,中国共产党的反腐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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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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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治局 |
- 习近平(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中央军委深改组组长)
- 赵乐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 杨晓渡(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察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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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 国家监委 |
- 刘金国(中央纪委副书记)
- 杨晓超(中央纪委副书记兼秘书长)
- 李书磊(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主任)
- 徐令义(中央纪委副书记)
- 肖培(中央纪委副书记)
- 陈小江(中央纪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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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纪委 |
- 张又侠 上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央军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 张升民 上将(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军委委员、中央军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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