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1954年宪法及地方组织法并未规定设置一级行政区人大的常务机关。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其职能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或人民委员会行使。
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其中规定:“县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它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1]。1980年1月8日至15日,召开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四届人大常委会。1981年7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由银川市老城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楼迁至新市区纬四路综合楼办公[2]。
机构设置
- 办公厅
- 秘书处
- 研究室
- 人事处
- 宣传信息处
- 行政处
- 信访处
- 接待处
- 离退休干部服务处
- 机关服务中心
- 宁夏人大编辑部
- 信息中心
- 法制工作委员会
- 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 预算工作委员会
-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 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
- 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
- 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 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历届组成人员
第四届
第五届
第六届
第七届
第八届
第九届
第十届
第十一届
第十二届
- 任期:2018年1月-
- 主任:石泰峰(2019年11月29日辞任) → 陈润儿(2020年1月15日当选,2022年5月9日辞任) → 梁言顺(2022年5月21日当选)
- 副主任:李锐(2021年1月辞任)、姚爱兴、左军(2021年1月辞任)、吴玉才(2021年1月辞任)、彭友东(2022年4月18日辞任)、董玲、杨玉经(2021年2月1日当选)、沈凡(2021年2月1日当选)、沈左权(2021年2月1日当选)、白尚成(2022年1月23日当选)
- 秘书长:徐力群(2021年1月26日辞任) → 王文宇(2021年2月1日当选)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