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达人(1928年8月—2017年8月2日),男,汉族,江苏吴县(今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人,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951年7月参加工作,195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江苏省委书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及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等职务。
生平
1951年起历任江苏省常州市地方国营新毅纺织厂技术员、计划科科员,华东纺织局计划训练班学员,副厂长,常州市地方国营新毅纺织厂计划科副科长、车间副主任、生产办公室主任。
1958年任常州市地方国营新毅纺织厂副厂长。
1960年任常州市纺织工业局人事秘书科科长。
1961年任常州市纺织工业局副局长。
1968年起历任常州市纺织工业系统革委会副主任,常州市纺织工业局革委会主任、党委书记、局长,中共常州市委常委。
1980年起历任中共常州市委副书记、常州市革委会副主任,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常州市委书记。
1983至1986年任中共江苏省委副书记。
1986至1989年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
1989至1993年任中共江苏省委书记。
1993至1998年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是中共十二大代表,第十三届、十四届中共中央委员。
逝世
2017年8月2日,沈达人因病医治无效于南京逝世,享年90岁。8月6日,其遗体告别仪式在南京举行[1]。
参考文献
参见